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
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發揮專業機構
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撐作用,根據《
北京市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京政發〔2014〕14號),我委建立了第三方
核查機構目錄庫,實行第三方核查機構和
核查員“雙備案”制度,已備案22家第三方核查機構以及276名核查員。根據工作需要,經公開征集、單位申報、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2016年新增備案第三方核查機構4家,新增備案核查員73名。2016年本市第三方核查機構目錄庫共備案第三方核查機構26家,備案核查員349名,現予公布。其中,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委托目錄庫中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對碳排放報告進行核查。
我委對納入目錄庫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考核評價和調整退出機制。各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
法規和政策、標準開展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委報告上一年度工作情況。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月19日
(聯系人:資環處<氣候處> 葛楠; 聯系電話:66415588-1159; 于鳳菊; 6641558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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