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26 11:05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世界上實施ETS的國家都將碳排放量的監測、報告以及核查制度作為整個交易體系運行的核心,對檢測和計算排放的方法學進行詳細的規定,并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歐盟1999年開始對成員國、各國不同行業的碳排放清單進行評估,開展碳排放監測。2004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建立后,通過歐盟獨立交易登記系統對每一個歐盟成員國、每一個排放實體配額的發放、轉移、取消、作廢和庫存等進行記錄和管理。新西蘭也建立了新西蘭減排單位登記系統,為新西蘭碳減排單位提供登記、報告、核查、監測等服務。新西蘭要求NZETS參加方參照IPCC方法自我評估排放量,采取月報、季報、年報的方式提交排放報告,政府再通過審計部門核查其是否合規。此外新西蘭還利用過渡期,不斷收集、修正企業的碳排放數據,建立企業碳排放數據庫。
據易碳家了解到,一般碳減排交易體系對未能履行減排義務的主體會采用一定的懲罰措施,而在新西蘭還要同時承擔民事或者刑事責任。對于故意不履行減排義務,即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排放單位的主體,一方面要以1:2的比例提交高一倍的補償額和每噸CO2-e60美元的罰金,還要面臨被定罪的可能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