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稅率說窄了,正稅減降空間不大;要看全景圖,抓住真
問題
【編者按】財稅是國家密碼,它反映了一個國家的稅務管理水平、財源的盈枯狀況,乃至國家、國民、制度的現代化程度,是歷史演進的主線。賈康先生于2017年1月在阿里巴巴的這篇演講,有助于我們認識中國財稅現狀,以及未來努力的方向。
賈康資料圖
曹德旺先生說中國企業綜合稅負比美國高35%,這個概括還不夠到位,他說的企業負擔里,正稅之外是大量非稅部分的比較,如美國和中國的人工費、電費、天然氣的成本、物流成本、廠房、土地等相關負擔,這些跟稅沒有直接關系,不能以稅的概念來涵蓋,他把所有的項目都做了相關的考量以后,最后總結是:中國綜合稅負高35%。我覺得這就需要澄清,他到底說的是稅,還是稅和其他負擔的總和。
我們必須把曹德旺所說到的所有這些問題和引發的積極討論,牽引到更全面看待的正稅、非稅收入、稅外隱形負擔、社會環境里的綜合成本等所有負擔的全景圖上,明確哪些可以降低?能夠做的應積極去做。對這些降低負擔要做之事所匹配的改革,敢不敢攻堅克難,能不能真正通過改革攻堅克難的制度供給,形成一個高標準、法治化、低負擔、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這是中國的真問題。
我再強調一下,因為曹總的結論沒有概括他所討論的全部信息,只講了綜合稅負高35%,因而還要進一步討論?,F在網上很多討論走偏,只簡單地說中國稅負太重,重到了“死亡稅率”,很容易使人只關注正稅稅率的高低,想得窄了,其實應該擴到全景,把所有問題一一擺明。
第一,先說中國正稅。前幾年做了一系列結構性減稅的努力,但顯然還需要繼續努力。中國正稅就這十幾種,要想再減,具體減什么,這是最關鍵的。我看了這么多討論,只有一個具體的建議,就是李東生的說法,增值稅稅率由17%降到12%,這是指標準稅率。增值稅17%如果減到12%,假定它代表的是整個收入絕對規模,這就要砍掉差不多1/3的增值稅,中國政府砍掉1/3增值稅收入,那整個局面還過得去嗎?(增值稅是中國第一大稅,營改增之后,更要占到全部稅收收入近一半左右)這是“過日子”的問題,也是方案可行性上繞不過去的問題。
接著,減增值稅的合理性如何。中國現在是間接稅唱主角的稅制,如果降低間接稅,看起來企業可以直接感受到稅負降低,但是稅負在“間接稅”概念下它必然要在整個
市場流程里完成轉嫁,那它最后歸宿在哪里?從經濟學的理論來說,最后負擔下降其實不是主要落在企業這里,最后稅負的減少可能主要體現在最終消費者身上,使最終消費者受益,這是符合應強調的稅收實際減稅效應,最后落到共享發展、使消費大眾最終消費品含稅量降低的效果上的。這是我國稅制改革的取向,就是逐漸提高直接稅,同時要穩定宏觀稅負,言下之意就是要降低間接稅的稅負。所以,李東生說的方向沒錯。
但是,要考慮穩定宏觀稅負或維持其不低于一定水平,降低間接稅,就有必要提高直接稅比重,光講減稅顯然不夠。雖然大家都不愿意加稅。在加稅大前提之下必須處理的問題,是加什么稅?直接稅加什么這是要對接到操作點上的,比如中央說到的房地產稅加快立法,這就是個直接稅,它是從無到有,是加稅的因素,當然它遠水解不了近渴:什么時候能完成立法,什么時候能把這種稅收實際加上來?顯然它是個慢變量,而且現在還看不到啟動的明確信息。
原來提穩定宏觀稅負情況下,直接稅沒處下手去加。要成規模降低間接稅,還必須對應到中央已經說到的最新的指導方針上,政治局現在已經把原來的“穩定稅負”(實際上指穩定宏觀稅負)的方針調為“降低宏觀稅負”。國家收入來源第一大稅是增值稅。我觀察,這方面沒這么簡單。中央現在實際工作中,在減稅的同時必須掌握整個政府系統還要安排的支出,滿足一系列的目標要求,要?!懊裆械住?社會
政策托底)的很多事情,要有一系列與七千萬人脫貧的精準扶貧相關的財力投入,和維持我們所有的社會保障事項(從住房保障到教育、醫療、就業、養老)相關的所有投入,這些年支出不斷加碼,使已經形成的“穩定宏觀稅負”這一指導方針下形成的財政赤字率2016年抬到了3%,這個赤字率再往上抬一些不是不行,但是會更審慎,因為3%已經達到了歐盟成員國簽約時他們財政紀律控制的量值了。我們已經聽到口風,可以考慮不把3%看作是絕對不可逾越的界限,但是逾越過去以后能夠逾越多少?已很有限了。找不到新的替代財源的話怎么辦?要增加直接稅是個很慢的變量,很慢的變量配一個很快的向下調整的變量(就是減少間接稅),必須找到短期內填補它的收入來源,這時候雖可以通過宏觀稅負的降低和提高赤字率沖抵一部分,但沖抵是很有限的。
接著要說,中央說的降低宏觀稅負是僅僅指正稅嗎?不對。降低宏觀稅負要把所有的政府收入放在一起理解。簡要地歸納,宏觀稅負有三個口徑,最窄口徑是所有的正稅加在一起。中口徑是把這些稅收加上另外一些項目,比如社會保障方面的征收。中口徑的意義不大。最有意義的實際上是廣義的口徑,即把所有政府收入合在一起和GDP比。對這個廣義宏觀稅負的可比口徑,這些年一直在研究,財政部、稅務總局,還有各方研究人員,雖然有些認識上的差異,但區間是非常明顯的:在33%-36%這個區間,它大致就和發展中國家平均的宏觀稅負一樣,發展中國家宏觀稅負的平均值大概為35%,如要說發達國家,就比這個水平高,一定是40%以上,北歐福利國家則接近50%。
行政改革遲滯加大企業負擔
這樣一來,在降低宏觀稅負方面按最有意義的廣義口徑考慮,必須包括正稅之外其他的收入怎么降的問題,對接曹德旺觀察的問題里很多相關因素了。實際上曹總看到的比廣義宏觀稅負還更開闊一些,包括社會上很多生成于一定運營環境里的負擔,比如運費,又比如他說的清關、融資成本、配件的費用等等,那是更開闊的超大口徑了。但我們至少應把正稅之外中國要討論的行政性收費,五險一金,還有一些隱性的、在政策環境的明規則之外還有潛規則起作用而形成的各種綜合成本(很多是隱性的,企業不得不承擔的這些成本)合在一起考慮。
第一個是正稅,我國現行開征的十幾種,能打的主意在哪里?營改增這個結構性減稅,算是已經在框架上做到全覆蓋,小規模納稅人是簡便征收從低的稅率,一般納稅人以進項抵扣作為享受減稅好處,但這里面可能還有問題。比如說有的高科技企業,必須穩住高端人才,給這些高端人才付薪酬是形成不了抵扣鏈條里的進項抵扣的,如果這樣一個輕資產、重人力資本投入型的高科技企業過了某個臨界點以后,它在營改增的情況下有可能就是實際稅負不降反增,這個問題怎么解決?這是要專門討論的問題,要有調研和針對性的具體措施的設計。
此外,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起征點”抬高多少得具體討論,這方面實際減稅的規模能有多大?其實已經不太大??船F在的稅務資料,小微企業實際稅收貢獻在整個稅收里的比重已經相當低,再給他們減一些稅,可以使他們再降低一些負擔,但具體到每一家小微企業,可能一個季度降100塊錢的稅,甚至只降了幾十塊錢,充其量降一千塊錢,這能有多大的幫助?這可以感受到在正稅框架里減稅的局限性。
第二個是行政性收費,中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這種行政性收費曾經極度膨脹,這些年經過一系列的整治后明顯收斂,但是收斂下來的行政性收費和其他經濟體相比,還是居于很高的水平上,這是一望而知的。這背景是什么?是相關公共權力環節的各個部門,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定的既得利益,比如說審批權,后面跟著的往往就有明的收費權和暗的“設租”權。中央層級經過這么多年努力以后,現在審批權壓縮到400多項,但如果列成一個單子,感覺也是多如牛毛。這里面很多的具體收費,是跟著這種公權在手的“權力行使”帶出來的。有沒有可能進一步降低行政性收費?答案肯定是別無選擇,必須繼續往這個方向推。甚至已有學者提出:趨勢是應該完全取消行政性收費,我覺得這可能說得稍猛了一點,有些行政性收費似乎還一段時間取消不了,比如咱們現在支持
航空港的建設,原來是直接專項交錢的機場建設費,現在已經含在票價之內,但是一直在收,它是一個專項基金。三峽建設也配有三峽基金,電費里有一個較低的比重。經過這么多年的努力要繼續往下壓,這些行政性收費能壓什么?
這些行政性收費政府架構需要脫胎換骨地改造,最好是大部制、扁平化,把這些廟拆了做一個全新的設計,新“廟”帶有大部制特征、減少政府層級的扁平化特征,為政府機構消腫,然后就可以處理好怎么配“和尚”,怎么念經,怎么做規劃,怎么做審批的問題。哪些項目可以取消?哪些標準可以下降?這其實又涉及政府職能實質性轉變,行政運行成本真正降低。這樣的改造如果做出來,機構精簡接著推進減少審批權,減少行政性收費,把能壓縮的減費空間都用上,這個事情就可能做得比較像模像樣。
否則,會是流于空談。現在實際上已頂在這里了,大部制改革和扁平化改革中央已經明確了十幾年,但實際上橫跨兩屆政府,大部制只走了一點“小碎步”、“小花步”。1994年出于種種原因下決心把國稅、地稅分開設立,幾年以后,后面配套的條件到位,使他們各自的收入可以做到不混庫,有種種約束“做不了鬼”了,那時候實際上已形成一個邏輯認知:可以再把它們合并在一起。但對不起,既得利益形成了,各自幾十萬大軍,如合在一起,實際生活中復雜的“中國問題”就產生了,兩套班子合在一起誰唱主角?這里面引出很多很多人事方面的麻煩,大家就可以想到是非常棘手的。上面很多的決策任務擺在面前,決策層不想惹這個麻煩事兒,所以下不了這個決心,不是一個技術問題,是一個政治決心的問題。至少幾十萬人合在一起,怎么分流安置都很清楚,先把班子合在一起,待遇不變,但要說清楚誰是一號,誰是二號,慢慢消化,后面的人很長一段時間提拔無望,因為前面班子的位子占完了,這些人自然退休以后,后面的位子才能接上公務員,有激勵機制。在這個過渡過程中,競爭者是不是要互相給對方找毛病?為排擠對方出官場,這種競爭有時候是非常不擇手段的,烏煙瘴氣,告狀信滿天飛,后面跟著就是無窮的煩惱。這些事情其實私下都是不說自明的,作為研究者我擺到桌面上來講一講。
由于不得不回避這樣一些問題,連國地稅合并都做不了,還說什么大部制?發改委跟財政部并成一個“發財部”可以嗎?至少一段時間內想都不要想。90年代初我去韓國,人家已經解決了,他們的財政部不叫財政部,叫“規劃與財政部”,計委跟財政合在一起。再看法國,有說法法國是市場經濟國家里最有集中特征的,但也早已把經濟、產業與財政部合成一個部。其他經濟體建設現代國家、推進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早已解決了這些問題。但中國這方面基本框架的問題沒解決,說到降低負擔,馬上就歸結到稅,都沒碰這些事情。但我們一展開分析,從稅說到稅外還比較規范的行政收費,立刻會碰到大部制、扁平化改革——實質是敢不敢推進綜合配套改革的問題了。
除此之外,第三項,我國社保的五險一金一般人認為是應該降低的,但具體怎么降?降了以后,壓力越來越沉重的基本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的運行能否過得去?這里相關聯的改革,本來是應該下決心實行基礎養老金的全社會統籌,把省級統籌概念下三十幾個蓄水池并成一個大的蓄水池,它的調
節能力升級,繳納的負擔程度便有可能適當調低。像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資金是不夠用的,但
深圳、廣東勞動力平均年齡很低,大量的資金滾存積在那里,由于各自的蓄水池不能連通,一邊的支出壓力非常沉重,另外一邊是滾存節余怎么用已令人苦惱,如果打通了以后,會更好地來貫徹互濟功能制度設計的內在邏輯,落到支持大家共享發展的整個社會的蓄水池,使我們在全局上可以應對養老社會保障運行的現實需要,更平穩、更勻稱地去調節現在的基本養老,以及處理現在不得不做的名義賬戶制怎么做實,對接到以后的應有前景,等等。全社會統籌討論了幾個五年計劃了,為什么拖著不動?這又是既得利益的問題了。如果全社會統籌的基本養老做不到位,現在所討論的“五險一金”又要下降,有些地方過不去怎么辦?必須把這些問題放到一起說。如果真正沖破省級統籌局限做到全社會統籌,過不去就變成過得去了,降低“五險一金”自然而然就來了。為什么?整個蓄水池的調節功能可以承擔降低“五險一金”的調整,但如沒有這個蓄水池的改造就過不去?,F在有幾十萬人在做基本養老的繳費收取工作(其實全國各地方至少有一半左右是委托給稅務部門去代征了),所以具體部門的態度是這樣,收費權是前面某屆某部長在任上為部門爭到的,每一屆的班子都要跟下一屆的班子交代,這絕對不能喪失在你們手上,這是一個部門的命根子,是硬約束。要破除這個約束依靠什么呢?依靠總書記說的“沖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原則有了,怎么做?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討論“五險一金”,就能扯出這么多的問題。
企業的隱性負擔重
第四,行政性收費“五險一金”外面還有什么東西?市場主體要處理的還有很多的隱性負擔,很多東西是有苦說不出來,但是你要討論的時候可以知道影響相當明顯。
比如我接觸到的一個企業家跟我說過:我這個企業開辦要蓋幾十個章,這里面有一個消防章,它不蓋,辦公場所、車間生產場所都不能用,一用就違法。但這個章反復交涉就是蓋不下來,不是這個問題過不去,就是那個問題過不去。后來有人給我指了一條路:你出6萬塊錢,請個中介公司這個事能擺平。企業家當時很氣憤,但他說當時我不敢罵,當著你的面我就是要罵娘,整個開辦費一百多萬元,要蓋幾十個章,一個章就要6萬塊錢,是你們政府的稅逼得我氣都喘不過來了。說道這里我們可想想,政府造成負擔重是企業家的直觀感受,但這種負擔是所說的稅負嗎?他提到的這跟稅一點關系都沒有,它甚至跟行政收費都沒關系。這事一聽就是公共權力執掌環節上的變相索賄,這里面的利益輸送猜一猜就知道。
不要說小企業,即便像模像樣的中央級的大企業,在一個投資環境評價很好的直轄市里,同樣碰到這個問題。中央級的大公司在這邊辦分公司,消防部門就是不過關,反復請客,請到最后人家都不好意思了,這個章才蓋下來,你可想底下的小企業受到刁難的時候,可能更不客氣。這只是講了一個章。幾十個章是不是都有這種打點?打點是不是都是負擔?有形的負擔,請客得安排吃好的,還要送點意思;還有無形的負擔,時間不是負擔嗎?時間也是金錢。所有這些負擔,隱形的東西,綜合起來是個什么成本?早開業一個月或晚開業一個月,市場局勢可能就大相徑庭,原來有的機會可能就喪失掉了,有利的時機喪失掉了那企業什么時候再能夠翻過身來就難說了。諸如此類的事放在一起,所以,我特別看重的是大塊的隱性成本、綜合成本,這種成本在國外不能說沒有,但應該說跟中國比可能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少數那種特別烏煙瘴氣的經濟體也會有不少,但稍微像樣一點的經濟體都不會像中國這樣,這是當下還得承認的現實。
所以,正稅減降不是企業負擔問題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問題。正稅怎么減,大家可以就這十幾種稅和未來可能開征的稅一一擺明,(我也想提一條,減稅的事跟我們知識分子有關,幾十年前就定了稿費收入以800元為起征點,超過的部分20%,然后給個優惠,優惠以后14%。這么多年來不變,能不能減?我覺得應該減,這是減正稅。但這些知識分子是分散狀態,發發牢騷以后,都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形成不了什么社會壓力,管理部門就不理你了,所以說了這么多年也白說。)現在企業的壓力到這兒了,能不能把這壓力傳遞到真正要解決的問題上?除了正稅之外,我說的“減稅不是問題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部分”,就得一一對應到行政性的收費怎么減,“五險一金”怎么減?降低隱性收費、綜合成本相關的配套改革怎么?更不是一個“減稅”概念能覆蓋的了,必須整頓營商環境,遏制設租尋租、變相索賄等等。
八項規定以后,這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定的震懾力,但是不是還要追求王岐山同志說的治標換治本。震懾以后收斂一點,但我知道可能還做不到干干凈凈地完全排除掉。另外一方面,它可能成了另一種變相的負擔,“為官不為”,還是拖延,你不打點了,我客客氣氣,但我更不給你辦事了,拖人家的時間可能給拖死,這也是負擔,所有這些事情必須捅破窗戶紙來討論。
所以,小結一下,第一,減什么稅,最好列出清單建議,企業負擔沉重的感受之下,我們還能減什么稅?第二,正稅之外需要減什么,也必須一一列上清單。
人工、電價、土地的中美比較
接著我們要討論人工費能不能減?中國這方面對美國還有比較優勢,但對東南亞已成劣勢了。人工費的上升合乎中國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后的階段轉換,正面講這是我們“人民群眾“概念之下的勞動力,從低端開始,從粗工、壯工、農民工、包括家政服務的保姆開始,他們有了更高的要價能力,你不給我滿意的工資我不在你這兒干了。正面講中國社會為低端勞動者增加收入,而且收入增長的幅度超出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受益了改革的成果。負面評價就是我們的比較優勢正在撤空,而且未來還會繼續,勞動力對經濟增長的支撐作用在減少,這是無可奈何的。曹總說藍領工人工資美國現在是中國薪酬水平的8倍,說明我們這方面還有競爭的比較優勢,所以他到那邊以后要拼命用機械替代藍領勞工,而且他不得不雇一些超年齡的,可以討價還價,在工資這方面打打折扣。中國得承認綜合成本里的人工費,也得注意控制,現在跟美國藍領比還差8倍,以后會縮小到4倍,再以后還會縮小到2倍,希望這個過程處理得更理性一些,但還是上升的軌道。
至于電費,美國是中國的一半,中國有沒有可能繼續降?
電力改革要部分地解決這個問題,而電力改革是攻堅克難的事情。十幾年以前的5號文件有清楚的思路,但關鍵舉措一直被擱置。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當時是很快把“廠網分開,主輔分離”,這兩個好做的做了。原來一個大公司可分解成若干個法人,再接著提拔很多新的高管,還建了很多新的辦公樓,配了很多的專車,但前端的競價入網(把電力的生產定位為商品生產引入競爭性和選擇性),寸步未動;后端輸電后的配電(面對千家萬戶,引入服務外包等等市場機制產生競爭,讓他們能夠更好、更便捷、周到地為用戶服務),也寸步未動,只動了好做的兩項。結果電力部門的工作者自己說,雖新提拔了很多高管,增加了很多固定費用,但指望的改革成果卻體現不出來——這話說得可能絕對一點,5號文件畢竟逼著電力企業有了一些競爭和松動,但最關鍵的事情,確實沒做出來。
現在又看到了標密的電力部門改革文件精神的透露,話說得柔和了一些,要做的事情一樣,前端通過特定的一些機制,包括大客戶討價還價機制產生競爭性,跟市場對接,后面要在售電市場方面放開,引入服務外包等競爭機制,要對接市場。這樣形成競爭以后,中國的電價是有望找到一定的空間把它往下調的。
總體而言,中國完全沒有辦法和美國比拼電費,美國的電怎么產生?它有非常豐富的天然氣,它有可長久利用的油頁巖資源,而中國的電80%是煤電。煤有很多外部性,如環境污染壓力大,它的綜合成本,還沒有很好地體現在中國的電價里。近年中國努力發展的其他新能源,風電、光電這么努力,現在也只占整個電力供應的幾個點,清潔的水電、核電,空間基本封住了,水電比重在下降,怒江流域再要建水電站談何容易,有國際協調問題。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以后,中國曾經表態核電只在沿??紤],不在內地考慮,后來又似乎要試探著在中部是不是能建核電站,還沒有特別清晰的信息,估計也不大可能放開手腳。簡單一句話,可以預見的很長時間內,中國以煤電唱主角已成定局,光電、風電這些新能源還扛不起大梁,支撐不了大局。那么我們要不惜工本把煤的清潔利用這個關口突破,使基礎能源供給機制升級以后能夠支持可持續發展。
中國最合理的方法,如果要減少霧霾,應該是實行適當的高電價政策(當然,這么說又很得罪人),中國只有讓電價適當地在比價關系里有一定的“高”的特征,才會逼著大家千方百計地開發有利于節能降耗綠色、低碳發展的工藝技術,有利于在經濟壓力形成動力的情況下去解決中國怎么突破自身非常之局的歷史性考驗問題。
中國近14億人口國情之下有一個“胡煥庸線”,這是一個“半壁壓強型”的格局。美國的版圖跟中國差不多大,美國也有人口集中的區域,但是它總共人口就是三億出頭,中國的胡煥庸線從璦琿(現在叫黑河)拉到騰沖,右下方東南半壁有96%以上的人口。第一人口大國絕大多數人生活在這1/3多一些的東南半壁,而資源、能源耗費水平已進入中等收入階段,還要走入高收入階段,以煤為主這個非常之局之下,已經霧霾頻頻,大家都難以忍受。
那么共同利益、長遠利益之所以要靠比價關系,更多地調動我們內生的積極性,千方百計少耗電,少用煤,少污染,少霧霾。這個邏輯就是很得罪人的邏輯。但討論問題至少先要捅破窗戶紙。然后再凝聚共識、落實解決方案。
所以與美國比誰的電價低,在中國不具備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合理性。油價、天然氣價格也是同樣的道理。歐洲有區別對待,它的油就是通過一定的價格政策和稅收政策,抬到比較高的水平,以控制機動車燒油。顯然我們應該學歐洲,資源稅,環境稅,甚至碳稅,應該是以比價關系讓大家盡可能少耗油,少耗電,少燒煤這不是讓煤炭消耗量馬上下調,而是在控制絕對使用量的同時,讓每單位產出所含的相對比重下降。
另外,曹總所說到的過路費美國基本沒有,的確如此,美國只有少數幾條高速路上收費,絕大多數是不收費的。中國能一下子把美國這個辦法拿過來嗎?我看還不行。因為中國超常規發展經驗之一就是靠前些年貸款架橋修路形成的基礎設施支撐力。這樣的支撐組合中,以后要減少收費,逐漸去接近美國的情形,但很長一段時間內,做不到美國那樣基本不收費,我們還不得不依靠貸款和PPP融資,以收過橋過路費的方式,形成一個循環,支撐基礎設施的建設進程。雖然老百姓有不滿,但必須說清楚老百姓總體上是受益的。就說
北京,三十幾年里航空港的年吞吐量從原來的幾十萬人上升到現在接近一億人,每增加一千萬的客運量的時間越縮越短,即便現在已經接近一億人了,但增長壓力還是非常大,必須要建第二機場。第二機場投資差不多900億,和這個機場相關聯的干道它能不收費?如果不收就缺少了推進基礎設施升級換代的財力支撐。
首都機場T1、T2改造以后的高速路收費,在社會壓力之下變成了單向,十塊錢也降到了五塊錢。但是不是有另外一個替代方案?如果在管理上可以很清晰地說清楚這個錢用于還本付息已經完成了,但只要大家覺得合理,可不可以多收一段時間?多收一段時間這個錢拿來干嘛?用于支持未來要做的第二機場的干道建設,讓它趕快配到位,只要能夠陽光化地說清楚,有足夠的公信力,我覺得這個機制是可以這樣考慮的。但是對不起,在中國這個事情還就過不去,有關部門就藏著掖著,就不想細致公布高速路收費到底怎么用的,這里面可能有貓膩,可能有難言之隱。所以就得通盤來考慮。一方面我們希望能夠盡可能減少過橋過路費,同時要強調陽光化,讓社會監督,讓這個錢滾動式地用到支持基礎設施升級換代。要承認這里面有一定的人工維持費,但不能過份。這方面透明度不高,少數人把它看成既得利益的固化,然后膨脹,很容易引出很多不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偏差。
濫罰款的痼疾主要是吏治問題,已不是稅費問題。運費里還有公路干道上的過路過橋費之外的濫行罰款負擔,多少年來一直說治理整頓,治理了多輪之后仍未很好解決,比如一方面說不超載貨運就賺不到錢,另一方面超載又不斷形成罰款的依據,這種惡性循環是怎么形成的?與稅、費有關系嗎?毋寧說與整頓吏治是否得法最有關系,與稅費一起形成了企業、市場主體的負擔,但主要是以“并存”為特征的不同負擔因素。
另外,曹總說到的融資。中國融資的成本有高有低,它也是非常重要的影響企業發展的一個負擔因素。我前面說到了對小微企業減稅,實際上落到一家一戶,可能一個季度、一個月只是幾十元、上百元錢的優惠。但企業可能實際需要的是:能不能得到一筆十萬元、二十萬元的貸款支持。他迫切需要得到這一支持,貸款如果是高利貸,硬著頭皮拿到手,一旦出偏差就還不起了,打擊是毀滅性的。溫州后來的跑路事件不就是這種情況。正規金融邊緣化,大量的灰色金融、近乎高利貸的金融唱主角,潛規則強制替代明規則,到了世界金融危機發生以后,資金鏈的脆弱性表現為跑路事件。危機爆發又暴露了產業空心化。
這方面阿里巴巴公司做的事情就非常有價值了,我看到公司提供的小貸在沒有什么特定政策配套支持下,就依靠現代信息技術,不要求抵押,也不用見面——這方面人工的操作為零,就是系統中根據大數據判斷一下靠譜不靠譜,很快確定以后,一秒鐘內幾萬元的貸款就到申請人賬上了,我看到最高的例子是20萬元,馬上就撥出去了。這就是對小微企業實實在在的貢獻了。
所以,曹總說到的這種融資成本的問題要解決,又是個系統工程,它跟減稅有直接關系嗎?為什么大家先后說了這些問題,收官時一下子又回到一句話,似乎解決綜合稅務成本高35%這個問題,中國企業就活了,對于融資來看,這是不是還沒對上?前面討論的問題和最后的結論沒有對上,我覺得需要直言不諱說到這一點。
如何看待土地、廠房成本?曹總還說到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廠房,他在美國那邊取得場地是出了錢的,有多少年的使用權,然后當地的州政府給他補助是1500萬美元,等于地基本是白拿,這種情況在中國的沿海區域,特別中心城市區域,比如在北京,已經不可能,但我們的中部、西部可以。但為什么在中部、西部即使白白供地,也吸引不了這樣的景氣因素,吸引不了投資呢?就是還差著其他的條件。當地政府無償提供用地,多少年前就是這個政策,但是其他東西匹配了嗎?
沿海發達地區地價高,主要是由市場競爭決定的,一般是區域發達程度上去了,地價就抬起來。當然對地方政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土地使用權這方面有一系列問題需要探討,這里我提一下基本看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沒錯,關鍵是為什么這些年中國有條件來靠土地批租收入把收入水平抬高的這些地方政府,它的短期行為不能得到遏制呢?它為什么一定要單獨地靠土地批租收入呢?我們后面再講。
既要減稅,也要加稅
今天我們討論的主題“加稅VS減稅”,到此就要說到對加稅不能一概排斥。美國由土地開發形成的不動產,早早確立了財產稅收入來源,這種直接稅形成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中國人為什么沒有意識到這是現代社會、現代國家必然特征,我們要積極往這上邊靠。當然這個很得罪人,大家會馬上想到幾乎人人厭惡的房地產稅。至于房地產稅,在中國那更是從無到有,是加稅。原來我國住房保有環節沒有稅,現在要考慮讓它從無變有,如上海和重慶的試點。重慶已經涉及存量,具體設計中有很多細節要細致考慮。都是柔性切入,上海是對存量根本不觸動,只對增量,即使你原來有一百套房,有“花園洋房”,你只要不出手買房子政府不理你,但你出手買房,這時候會把你所有住房的信息放在一起,給你算一算怎么交稅。重慶就更進了一步,涉及轄區內幾千套“花園洋房”的存量(不包括聯排雙拼),即只針對有自己一個獨立院落的別墅,但是規定了180平米的扣除,如果是小戶型僅180平米,照樣可以不交稅,只交180平米以上的稅。這些都是要具體討論的細節設計。未來中國對住房加稅怎么加?可以借鑒重慶本土經驗,而不照搬美國的線路。美國是最簡單的、管理成本最低的辦法,見一平米我征一平米,如你現金流有限交不了稅,你可以變賣房產,完稅以后你可以租房住,如租房有困難,真的是低收入,政府給你特定的保障房方面的扶助,反正是有房屋就得完這個稅。中國不行,我認為中國必須給出第一單位的扣除,否則社會接受不了。怎么扣除?按照人均多少平米,還是按照第一套房,還是更寬松一點按照第二套房,這都得在立法過程中作理性討論。
這件事與土地的價格或負擔問題是相關的。中央現在說的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必須構建基礎性的制度,而基礎性制度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資制度,還包括稅制,都必須形成理性認識,看清改革的方向及要解決的問題。
在我們現在所面臨的稅制改革中,說到個人所得稅,要減降低中端的稅負。比如年輕白領,收入過了起征點要交稅。但如果從培育中等收入階層來說,他們可能就是剛接近或剛進入中等收入階層,個人所得稅超額累進的稅率,結合應當綜合計算的收入,應給這個群體比較低的稅負,把起征點提高,再將前面這幾檔稅率設計得比較低,這就是減稅。但到了高端,不是減稅的問題,而是加稅,加稅是要把原來的工薪收入與其他的收入,比如金融產品的收入歸堆,歸在一起以后,按超額累進稅率來調節。技術上的配套其實早就能解決,要求的是金融實名制,還有所有辦理金融業務的機構聯網。我們過去已經有了居民辦營業窗口上的金融業務必須出示身份證的制度,但沒做到位的是,不能當場核驗這個身份證的真偽,于是后面就接不上茬、做不下來了。當場驗真偽很簡單,就是在國家授權以后,整個聯網打通以后的常規功能。聯網在技術上不成問題,但各方就是以種種借口拖著,各個銀行、各個金融機構沒有突破各自壁壘的情況下,信息是大家都不肯連通的。如能做到金融實名制到位,聯網以后支撐的是把這個人年度之內所有的各個賬戶按個人身份證號碼(終身唯一有效的號碼)歸攏的所有信息調出來,把所有收入歸堆在一起,接受超額累進稅的調節。這樣真正有支付能力的高端收入人群,就得多交稅。所以,高端加稅是不可回避的,也是可行的,美國早就這樣。
特朗普新政減稅減的是什么稅?他們主要的稅收負擔不是咱們所說的流轉稅,美國沒有增值稅(VAT),他主要是在已抬得很高的直接稅——個人所得稅稅費方面做適當的往下調減,這跟中國完全不是一回事兒。中國最主要的是間接稅,個人所得稅在全部稅收中只占二十分之一出頭,而美國在“進步時代”的1913年,就已經確定了聯邦級政府最主要的稅種是直接稅里的個人所得稅。美國個人所得稅有“自動穩定器”的作用,經濟繁榮,收入增加,其邊際稅率往上跳檔,抬高,給經濟降溫;經濟低迷,收入往下降,自動穩定器的邊際稅率自動往下落檔,給經濟升溫?,F在特朗普說的是根據需要在自動穩定器上,還要來一個人工定向操作的加碼,實際上是一個助推器,按照里根那套辦法來實施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的調減,比如現在最高邊際稅率為35%,他可以再往下調,具體一般是全套稅率跟著一塊調,人家減的是這個稅。另外,美國也會考慮減降企業所得稅,不過這是有盈利的企業才會碰到的激勵。
我國個人所得稅如果向這方面靠近的話,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要走。先要把工薪收入跟其他可歸堆的收入歸堆,合并在一起,同時可以預見的是,需要把直接投資的資本利得另外做處理,就是作一個比例稅的處理,鼓勵直接投資。美國的個稅有鼓勵投資的優惠規定。特朗普競選中有人指責他沒把交稅的問題說清楚,特朗普說這方面是我聰明,在尊重法律的情況下我還減少了我的稅收負擔,要為國家服務時我也會用這個聰明勁兒,美國社會接受了,還把他選上了。要在中國不可想象,億萬富翁搞這種名堂,人們會說你道德怎么樣,說你這家伙不地道。特朗普的當選表明,美國國民意識方面已經明確接受了現代稅收文化,大家覺得他只要不違法,怎么組織稅收籌劃,怎么避稅,是可以接受的。他現在所說到的減稅,背景是高收入人群、盈利企業可以請專家替自己做稅收籌劃,享受跟直接投資相關的免稅的同時,把整個稅負在原來直接稅為主的框架里往下調。這是美國聯邦政府“過日子”的主力型稅種的調整。
所以可考慮為鼓勵直接投資而在資本利得方面單設一個比例稅率,個稅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在分類處理的那個鼓勵投資的比例稅率之外,還得加上另外一些順應民眾要求的特定調整、專項扣除。比如家庭贍養系數,在信息可以支撐的情況下,要做特定的專項扣除處理。同樣都是一個月一萬塊錢的收入,如果一個人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征稅當然就嚴格按照已有的這套規定超額累進了,若另一個人同樣也是一萬塊錢的收入,但上有老下有小,都靠這一萬塊錢一起過日子,那就應做專項抵扣。還有住房按揭貸款,至少對剛需房,或者以后更寬容一點,對第二套房(改善房)的按揭,月供里的利息部分,按照國際慣例是應該加以抵扣的,這符合整個社會更好滿足民眾隨收入提高以后享受生活的需要,對于整個社會發展來說也注入了一些動力和活力。
結語:攻堅克難中解決“真問題"
我覺得中國經濟面臨新的一輪階段轉換、面臨引領新常態、打造升級版考驗的時候,加稅還是減稅,都不能簡單理解。大家最關心的減稅,需要繼續推行,但是正稅減降這個概念之下所對應的問題,絕對不是我們應該把握的問題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部分——一定要把握全景圖,把正稅內外可降的因素一一擺明,切忌盲人摸象,進而形成針對性、可操作的減輕企業負擔的方案與措施,減稅概念必要,但一定要防止“東施效顰”式學美國,要明確光減稅還不夠。在中國理性的討論中不能完全否定“加稅”,除了個人所得稅有降有增、房地產稅要從無到有之外,還有環境稅,資源稅,在排污這方面如要進一步加強調節力度,就不排除以后經過法律程序適當加稅;所有這些事情無法回避,不能太情緒化地只說減稅,不應理解為把綜合稅負超出美國35%的部分壓下來,就是中國企業發展的康莊大道,企業負擔過重的問題就迎刃而解。能不能做好匹配的改革,敢不敢攻堅克難,改革制度供給,形成高標準、法治化、低負擔、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這才是中國的真問題。
(本文首發表于公眾號:賈康學術平臺,原標題為《賈康先生在阿里巴巴公司的座談發言》。原文有刪節調整,經作者審訂授權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