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中國建設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時期,有必要梳理一下十多年來中國的綠色發展、綠色金融宏觀
政策的演進以及機構的綠色實踐,以便為商業銀行更好發展綠色金融、進一步提升中國綠色領域的國際領導力提供參考借鑒。
綠色發展、綠色金融已經上升為中國國家戰略。2016年8月,《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出臺,中國成為世界上首個建立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體系的經濟體;2017年,《落實<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的分工方案》推出,中國的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正有條不紊地推進中。
與此同時,中國也日益呈現出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領導力,發展綠色金融成為全球重要共識。2016年,中國將綠色金融列入G20議題。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推動下,新興
市場綠色信貸跨國工作組(SBN)、中歐綠色債券工作小組和中英綠色金融工作小組相繼成立。
站在中國建設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時期,有必要梳理一下10多年來中國的綠色發展、綠色金融宏觀政策的演進以及機構的綠色實踐。鑒于銀行業在綠色金融領域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以銀行業為主體,聚焦綠色金融的機構實踐。
2005-2008年:綠色金融的起源階段
國家政策層面:
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日益得到重視。早在1995年,環??偩职l布了《關于運用綠色信貸促進環保工作的通知》,央行下發《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環保工作通知》。中國“十五規劃”(2000-2005年)中已有環境保護的篇章,并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00年減少10%的目標(盡管該目標并未完成)。到2006年,“十一五規劃”(2006-2010年)對
節能減排與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顯著提高,并提出了單位GDP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目標。2007年,《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出臺,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加速淘汰落后產能,以及實施10大重點節能工程。
監管政策層面:《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推出。2007年,中國銀監會出臺《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細則,同時支持節能減排行業和項目。鑒于銀行信貸在中國融資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作為監管機構的中國銀監會出臺的綠色金融監管政策,對中國經濟的綠色轉型至關重要。
金融機構行動層面:第一個綠色信貸產品、第一家赤道銀行相繼出現。當時,節能減排項目屬于銀行還未觸及的新型項目,故銀行在綠色項目的信貸投入較少,也缺乏積極性。為此,應中國財政部要求,國際金融公司(IFC)在全球環境基金、芬蘭政府、挪威政府和中國財政部的支持下,設計了中國節能減排融資項目(CHUEE),并創立了損失分擔的商業模式,與選定的國內商業銀行合作,在節能減排相關貸款中提供本金損失分擔,同時為項目參與各方提供技術援助。2006年,IFC與興業銀行合作,推出了中國市場上第一個綠色信貸產品——能效融資產品,后又與浦發銀行和
北京銀行展開合作,支持氣候變化領域的相關項目,包括能效項目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項目。
在IFC的協助下,2008年,興業銀行承諾采納國際綠色金融領域的黃金標準——赤道原則,成為中國首家采納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并按照赤道原則提供的方法、框架和工具,逐步建立和完善該行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
2009-2014年:中國綠色金融的初步發展階段
國家綠色政策不斷加碼。一是中國政府做出國際承諾。隨著全球對氣候變化的日益重視,2009年11月,在聯合國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前夕,中國政府首次正式承諾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將202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相比2005年降低40%-45%。二是節能減排政策持續推出。2010年,“十二五”規劃明確了“單位GDP能耗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8%-10%”的目標。隨后又出臺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三是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視,以及“史上最嚴格環保法”的出臺。2012年,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明確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2014年4月,新《環境保護法》頒布,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環保法”,環境立法修法進程加快,中國綠色政策不斷加碼。
中國綠色信貸政策體系開始建立、發展和逐步完善。2012年,銀監會印發了《綠色信貸指引》,成為中國綠色信貸體系的綱領性文件。2013年,中國銀監會下發了《關于綠色信貸工作的意見》,要求各銀監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切實將綠色信貸理念融入銀行經營活動和監管工作中,認真落實綠色信貸指引要求。同年,銀監會制定了《綠色信貸統計制度》,要求各家銀行對所涉及的環境、安全重大風險企業貸款、節能環保項目及服務貸款進行統計。2014年,銀監會進一步印發了《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作為綠色銀行評級的依據和基礎。
由此,中國形成了以《綠色信貸指引》為核心,以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和考核評價機制為兩大基石的相對完備的綠色信貸政策體系,對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進行了有效的規范、促進和激勵。
更多銀行開展綠色信貸,綠色金融產品逐漸豐富,支持項目的領域范圍擴大。在監管政策的推動下,進入綠色金融市場的銀行開始增多。除了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北京銀行外,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銀行也進入綠色金融市場。2013年,中國21家主要銀行(涵蓋了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等)發布《銀行業綠色信貸共同承諾》,表示將加大對綠色信貸的投入。
銀行支持綠色項目的范圍也逐步擴大,從能效項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擴大到污水處理、水域治理、二氧化硫減排、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和利用等領域。同時,綠色金融的產品也開始豐富,除了傳統的綠色信貸,銀行推出了針對國際
碳交易的
碳金融產品(如碳資產質押貸款、碳保理、碳交易撮合服務、
CDM項目融資等),以及針對國內排污權的排污權抵押貸款等產品。
2015年至今:綠色金融的規?;l展階段綠色發展、生態文明政策密集出臺
一是生態文明頂層設計推出。2015年9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二是綠色發展理念確立。2015年10月,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綠色發展”,與“創新發展、協調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一同成為指導我國“十三五”甚至是更長時期發展的科學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三是“十三五”規劃持續重視綠色環保。“十三五”規劃除了明確單位GDP能耗下降16%,還將資源環境指標由8項增加到10項,并首次將PM2.5(細顆粒物)寫入指標。四是水、氣、土齊共治。近年,國家連續出臺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俗稱“水十條”)、《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俗稱“氣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俗稱“土十條”)等眾多環境領域的政策、
法規、制度、規劃等。未來,這一系列的綠色發展政策都處在落實階段,中國政府對綠色發展的重視程度也將日益提高。
綠色金融體系開始建立
綠色金融頂層框架體系建立。2016年8月,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我國綠色金融的定義,提出了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推動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八大舉措,標志著我國綠色金融頂層框架體系的建立,我國成為全球首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國家。目前,落實方案已經出來,預計將在“利用央行再貸款、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開展綠色銀行評價”等領域逐步展開,從而進一步提升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綠色債券市場開啟。這段時期,中國銀監會發布《能效信貸指引》,繼續鼓勵和指導金融機構發展綠色信貸;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綠色金融債券公告》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標志著中國的綠色債券市場開啟。此后,國家發展改革委、證券交易所、證監會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陸續發布綠色債券發行的指引和指導意見,中國的債券市場形成了綠色金融債、綠色公司債、綠色企業債、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為主要債券品種的綠色債券市場,并成為全球第一大綠債市場。根據中國金融信息網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發布的綠色債券報告顯示,2017年中國在境內和境外累計發行綠色債券規模達2486.797億元,約占同期全球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的25%。不過,目前中國還存在著“兩套綠色債券項目標準”的
問題。預計2018年,中國綠色債券項目標準將實現統一。
部分地方政府開展綠色金融實踐。2017年6月,七部委聯合印發《
浙江、廣東、
新疆、
貴州、
江西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旨在部分地方省市進行改革試驗的基礎上,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為全國發展綠色金融提供借鑒。其他地方,如北京、重慶、
青海、
甘肅、
福建、湖北、貴州、
安徽、廈門、
內蒙古、西安、哈爾濱等地也陸續出臺本地的綠色金融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地方綠色金融實踐如火如荼。預計未來的幾年內,將有部分地方省市的綠色金融實踐成為發展典范。
綠色金融成為銀行重要業務 地方銀行紛紛加入綠色金融行列
綠色金融成為主流銀行的重要業務。2015年至今,中國21家主要銀行不斷加大對綠色信貸的投入,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提高自身的綠色表現,綠色金融成為了主流銀行的重要業務之一。在銀監會的指導下,21家全國性銀行連續三年(2015-2017年)開展了綠色信貸自評價工作,綠色信貸規模持續擴大。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銀行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7.26萬億元,占各項貸款的9.0%。在國家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背景下,預計未來綠色信貸的規模和占比還將穩步提升。
綠色金融產品不斷創新。一是綠色債券產品。隨著2015年底中國綠色債券產品制度的出臺,興業銀行和浦發銀行于2016年1月在中國市場首發綠色金融債;此后,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等紛紛在國際或國內市場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目前,銀行類金融機構綠色債券發行占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比例超過60%。二是綠色國際轉貸產品。2016 年,華夏銀行成功申請世界銀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轉貸項目,作為國內唯一合作銀行與世界銀行共同提供資金,為京津冀區域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領域提供項目融資,預計總投資額超100億元人民幣。三是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興業銀行先后于2014年和2016年發行了兩期綠色信貸資產支持證券;2017年12月,中國農業銀行發行了首期綠色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預計隨著中國銀行業綠色信貸資產的不斷增長,未來,越來越多的銀行將加入到綠色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行列,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將成為銀行的常態化業務。
地方銀行發力綠色金融。例如,北京銀行定位于服務中小企業綠色金融需求,并發行了綠色金融債;
江蘇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成為中國大陸首家采納赤道原則的城市商業銀行,同時成立了綠色金融及PPP事業部,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湖州銀行、安吉農商行等也開始建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青島銀行等地方法人銀行也開始嘗試發行綠色金融債,支持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值得關注的是,IFC正在啟動一個創新框架,幫助中國一部分商業銀行轉型成為以綠色金融為主營業務的綠色商業銀行。中國馬鞍山農商行成為首個采用該框架的合作伙伴,計劃逐步實現“綠色信貸占比達60%”等框架標準。相信未來,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地方法人銀行將綠色金融作為其差異化的競爭戰略,在推動中國綠色發展進程的同時,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來源:中國金融信息網-《中國銀行業》雜志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