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第2018-10439號信息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
法規之規定,受委托,對采購項目進行國內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投標。3.2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類供應商采購。3.3符合上海市政府關于碳排放核查
第三方機構管理等有關規定,投標人應為上海市發改委備案的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招標編號:(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hcg18-10439)
3、預算編號: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本項目為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共分為9個包,每個包采購內容如下,具體采購需求詳見附件。投標人可以投標任意包件。 第1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1類
鋼鐵、民航、水運領域) 第2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2類
電力、熱力領域) 第3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3類
玻璃、港口、
有色等領域) 第4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4類建筑、食品等領域) 第5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5類
石化、
化工領域) 第6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6類化工、紡織等領域) 第7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7類
建材、設備制造領域) 第8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8類汽車、水生產領域) 第9包:上海市碳交易企業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9類電子、
造紙領域)
5、交付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
6、交付日期:各包件交付日期均為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0天內完成。
7、采購預算金額: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
政策情況: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如需報名審核填寫相關材料
2、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可在至的時間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3、獲取招標文件其他說明: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
2、開標地點:。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無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1、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招投標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投標人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投標人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培訓平臺”和“聯系我們”等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人民大道200號1107室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人:沈潔 聯系人:
電話:23113492 電話:
傳真:63585509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