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
第三方核查,是保障數據質量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初步估算,全國八個行業納入報告與核查的企業數量將超過7000家。以試點
市場為例,每年6-7月,是
碳交易試點的履約期,第三方核查工作主要集中在3-5月進行。
碳市場交易周期性的特點,決定了核查工作的季節性、潮汐性。這對
核查機構的專業能力和人員儲備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國家碳市場建設初期,有經驗的核查機構和核查人員的數量并不充足。盡管國家發改委下發文件公布了核查機構遴選的參考條件,但在實踐中,各地為確保按時完成工作,往往不得不自行確定條件并采用招標形式開展核查機構的遴選,有的機構為占有市場,不惜采用低價競爭策略,以低于成本的價格中標,導致各地選定的核查機構水平參差不齊。
在第三方核查質量控制方面,對核查機構仍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雖然部分地區組織復核或專家評審,但缺少對核查機構的有效考核,對于在核查中存在質量
問題的機構也沒有到位的懲處機制,核查質量的控制缺乏機制化的保障。因此,需要加強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規范化管理。
(本文節選自《中國
碳排放數據監測、報告與核查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