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機構申請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并加蓋公章:
1. 核查機構備案申請表(見附件2);
2. 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 最近2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能夠證明財務穩定的證明材料;
4. 銀行出具的風險基金證明,或保險公司出具的
認證責任險投保證明;
5. 機構已經獲得的溫室氣體領域內相關認可文件或備案文件證明的復印件;
6. 近3年已完成可核實的溫室氣體相關項目表(見附件3);
7. 組織結構、高級管理人員職責說明;
8. 與核查有關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
9. 有關聲明。(信息來源:易碳家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