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28日召開的油氣行業氣候倡議組織(OGCI)系列會議上,多國代表圍繞控溫目標、碳
減排、CCUS商業化發展等話題展開研討。 OGCI認為,本世紀要實現“1.5 攝氏度控溫目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是重要的發展方向。
據記者了解,目前我國每年排放百億噸二氧化碳,而捕捉量僅數百萬噸,我國CCUS項目多處于示范階段,尚未實現商業化模式。那么對于CCUS項目發展,本次OGCI會議凝聚了哪些共識?如何推動我國CCUS項目實現商業化運營?對此,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石油大學(
北京)教授彭勃。
落實全球五大CCUS項目中心
中國能源報:本次OGCI系列會議凝聚了哪些共識?
彭勃:首先,我想強調下油氣行業氣候倡議組織(OGCI)這個機構。在2014年9月聯合國氣候峰會上, OGCI 宣布成立。組織旨在通過成員企業的共同參與和聯合投資,減少能源、工業及
交通運輸業的溫室氣體排放,為全球經濟發展提供更多清潔能源,實現油氣行業低碳轉型。
其次,CCUS技術是本次會議的重要議題。會議一致認為,CCUS可顯著減少
碳排放,且能支持其他凈零技術發展,是實現巴黎氣候目標所需解決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OGCI將油氣領域的CCUS作為核心研究和投資方向之一,并將中國視為重要的實踐地區。中國碳
市場潛力巨大,將成為CCUS技術商業化的重要陣地。
OGCI已將2019年確定為CCUS年,將大力推動CCUS技術的發展、應用與大規模部署。OGCI執委會會議聚焦如何推動CCUS的全球落地,并落實了全球五個CCUS項目中心。五個CCUS中心分別位于:美國、中國、英國、荷蘭和挪威。
中國能源報:您提到的CCUS項目中心將如何運行?
彭勃:首先,OGCI大力支持CCUS項目落地,這是OGCI職能的一部分。同時,OGCI以項目為杠桿,推動CCUS的政府配套相關
政策,投資方項目資金、以及公眾與社會對CCUS的支持與認可。
OGCI-CCUS中心運行關鍵是有具體項目落地,否則CCUS項目中心無從談起。項目一般以石油公司為主體,實現對二氧化碳捕捉、運輸、封存與利用整個CCUS鏈條。通過CCUS 全鏈條項目,相關部門計算出溫室氣體減排量究竟能夠達到多少、項目規模究竟多大。
政府在項目中擔當重要角色。CCUS項目的最大貢獻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而
碳減排問題正是各個國家政府重點關注的問題。在此背景下,政府制定相應的法律
法規、制度政策對推動CCUS項目發展進程至關重要。
在收益方面,項目秉承“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目前來看,OGCI落實的項目中心并未明確收益問題,這需要在具體項目建設過程中明確。簡單說,OGCI落實的CCUS項目中心相當于一個建設平臺,OGCI通過自身的氣候投資基金,開啟CCUS項目(也可能參與運轉)。之后,平臺可以吸引投資方參與CCUS項目建設。
初具大規模發展條件
中國能源報:中國推廣CCUS建設有哪些有利條件?
彭勃:首先是政府支持。近年來,我國越來越重視氣候變化問題,一個重要的信號是今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了《氣候變化應對法》的相關事宜。法律通過后,將為包括CCUS 在內的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法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2017年年底,中國開啟全國
碳市場。這給發展CCUS項目發展帶來很大信心。但是,CCUS項目如何在碳市場機制下運行是目前需要討論的重點問題。
此外,中國的CCUS的相關技術總體與國際上同步,但在CCUS不同的技術領域發展不同,其中CCS-EOR(二氧化碳捕集與二氧化碳提高油氣采收率相結合)是CCUS項目的主要發展路線。
不過,中國不同區域的具體條件不同,條件好的地區可以優先開展CCUS示范工程,然后再發展條件較差地區。例如,
新疆地區除了地質封存條件較好以外,當地煉廠能夠為油田公司提供的二氧化碳。另外,該地區的二氧化碳采油條件也比較好。相比之下,東部地區二氧化碳排放源更加密集,排放壓力更大,但從CCS-EOR 技術路線來看,技術挑戰也更多, 需要CCUS相關方共同努力,從而突破技術瓶頸。并且結合CCUS商業化模式,推動CCUS的發展。
或開啟燎原之勢
中國能源報:目前我國CCS-EOR項目多處于示范階段,未來如何規模化發展?
彭勃:盡管目前項目多處于示范階段,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國CCUS項目要規模化發展,在關鍵技術進一步發展和突破的同時,關鍵要有配套政策和商業化運營模式。CCUS技術的商業化模式包括,完善
碳金融政策機制、CCUS項目稅收政策、土地優惠政策、項目收益期優惠政策,推動CCUS項目減排量納入碳市場交易體系等 。
減排具有社會效益,但也應讓相關企業看到經濟效益,這需要政策配套。在存CCUS全鏈條項目中,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減排一噸二氧化碳究竟能獲得多少經濟效益。美國去年2月通過45Q法案,C02-EOR項目中,每減排一噸二氧化碳,政府補貼35美元;CO2咸水封存項目中,每減排一噸二氧化碳,政府補貼50美元。盡管該法案不一定適合中國國情,但法案給CCUS發展提供了一個積極信號——二氧化碳減排具備經濟效益,政策能夠激勵CCUS項目較快發展。
在挪威的Sleipner項目中,為限制石油公司的碳排放量,挪威政府對石油公司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征收50美元/噸的碳排放稅。為避免支付此項稅費,挪威國家石油公司積極發展CCUS項目。
類似的激勵政策還有很多。例如,石油公司減排二氧化碳,政府可以減收石油特別收益金或增加公司的
碳配額等。
碳捕捉方面,目前我國發電產能過剩,政府限制部分電廠的發電小時數。如果電廠捕獲碳,政府可以獎勵電廠增加發電小時數。
碳運輸方面,企業從哪兒買碳應該是市場化機制,碳減排的終端和碳排放源之間需要碳的運輸環節,運輸環節的費用需要碳減排終端和碳排放源通過市場機制解決。
總之,CCUS技術鏈條和油氣企業技術鏈條緊密契合,在相關政策支持和商業模式的支持下,通過吸引資金和技術,油氣企業開展CCUS不僅能支持國家油氣需求,同時能夠為國家溫室氣體減排,實現巴黎協議的承諾目標, 并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