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
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安排,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等部門,修訂出臺了《四川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辦法(修訂)》,結合第四次經濟普查成果,及時推進評價工作,主動上門指導服務,組織開展了全省2018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和措施落實情況評價工作。
近日,向各市(州)和有關部門通報了評價結果。2018年,全省突出低碳引領作用,全面推進全國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著力構建綠色低碳經濟體系,不斷提升城市低碳建設運營水平,
碳排放強度同比下降6.91%,提前完成國務院下達的“十三五”降碳目標。
通報對成都、廣元等評價結果為超額完成和完成等級的市(州)予以表揚。其中,成都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積極構建“碳惠天府”機制,國際交流合作持續拓展;廣元市推動低碳發展與生態康養旅游名市建設深度融合,在新能源示范市創建、低碳試點示范方面深入實施,
碳強度同比下降超過12%;自貢市工業低碳轉型步伐加快,煤炭消費大幅減少;攀枝花市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碳強度控制目標;德陽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規模化利用持續深化,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5%;綿陽市制造業低碳化量質提升,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上工業總產值比重提升到55%;內江市傳統優勢產業加快轉型,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同比提高6.5個百分點;樂山市水電消納產業不斷聚集,多晶硅光電產業加快發展。
2020年,我省將進一步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健全低碳發展形勢分析預警和會商調控機制,啟動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組織開展國家低碳試點城市評估,研究制定《四川省有序推廣和規范
碳中和方案》,做好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核查、能力建設和配額分配,推進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對策、適應氣候變化策略、氣候治理與污染防治協同路徑等研究,適時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外交流合作,確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各項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