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湖北省
水泥企業監測和量化方法。 本文件主要用于指導納入湖北省
碳排放配額管理和納入湖北省碳排放報告制度的水泥企業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的監測與量化。
2、組織邊界
納入湖北省碳排放配額管理和納入湖北省碳排放報告制度的水泥生產企業。
3、運行邊界
水泥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時,涉及的運行邊界包括與生產相關的能源直接 溫室氣體排放源、工藝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源(如生料煅燒工藝)和外購
電力產生的能源間 接溫室氣體排放源。不包括滅火器等逸散排放、非生產用移動源排放和外購蒸汽產生的 排放。水泥生產過程主要分為七個計算單元,具體計算范圍如下,企業可依據實際情況 進行計算范圍的選擇:
1)礦石開采及輔助設施:從原料開采、破碎及皮帶
運輸或車輛運輸,到原料進入生產 廠區的整個礦山開采工藝過程。2)生料制備:從原料進入生產廠區,經破碎、粉磨、運輸,到生料進入窯爐的整個生料 制備工藝過程。3)生料預熱分解:從生料進入預熱器,到生料預熱分解的整個過程。4)熟料煅燒:從生料進入窯爐,到熟料進入熟料庫(含庫頂收塵設備)的整個熟料煅 燒工藝過程,包括煤粉制備系統。5)水泥制備:從熟料出庫(含庫底下料設備)、加入水泥混合材、石膏等,經水泥磨粉 磨后進入水泥庫,到包裝發運的整個水泥制備工藝過程,包括混合材、石膏運輸、制備系 統。6)輔助生產和管理:生產控制、質量管理及行政辦公等。7)協同處置廢物:從廢物進入生產廠區,到廢物進入窯爐焚燒處理的整個工藝過程。 水泥粉磨站運行邊界主要包括:從熟料、混合材、石膏等進入水泥粉磨站生產廠區內,經水泥磨粉磨進入水泥庫,到包裝發送。
4、排放源及源流
一般水泥企業排放源及源流可參見表1。可依據企業實際生產工藝情況對排放源進 行增減,但應在監測報告中給予說明。
表1、一般水泥企業排放源及源流
運行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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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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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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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過程涉及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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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源 直 接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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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產工藝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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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生 產 工 藝 活 動 中 化
石燃料的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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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汽油、柴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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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于生產的移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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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動 源 消 耗 的 化 石 燃
料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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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柴油、天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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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藝 過 程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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窯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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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料的煅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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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料、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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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源 間 接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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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生 產 工 藝 階 段 外 購
電力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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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購 電 消 耗 的 化 石 燃
料的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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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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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能源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源
除工藝排放外的其他化石燃料充分燃燒產生的 CO2 排放,主要有:
1)自備電廠發電過程中化石燃料的燃燒(如有);2)礦石開采、生料制備、生料預熱分解、熟料煅燒、水泥制備、輔助生產和管理、協同 處置廢物等過程化石燃料的燃燒。3)服務于生產的移動源消耗的化石燃料的燃燒;
4.2、工藝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源
窯爐內生料煅燒過程中碳酸鹽分解產生的 CO2 排放;
4.3、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 本文件中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包括由外購電力生產造成的 CO2 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