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碳交易網訊:
碳排放權交易目前已成為歐美等國實現低成本
減排的
市場化手段之一。雖然我們有非常豐富的
碳減排資源和極具潛力的碳減排市場,但是我國的碳交易發展非常落后,目前還沒有設立相關的碳期貨及碳交易等各種
碳金融衍生創新產品。面臨全球碳交易及其定價權缺失帶來的嚴峻挑戰,我國必須進行全方位的戰略謀劃,探索碳
排放權期貨交易的可行性,以掌握碳交易及其定價的話語權。
利用期貨交易所、產權交易所在專業服務能力、市場基礎設施、交易結算系統上的互補性,開展碳交易和氣候
衍生品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流動性。一個可行的思路是依托我國現有期貨交易所建立我國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市場。多年來的規范發展,形成了上海、鄭州、大連3 家商品期貨交易所,這3 家期貨交易所根據國家的有關
法規,結合多年的監管和運作經驗,已建立了一套較成熟的交易、結算、交割和風險控制制度及措施。在技術保障上,也相繼開發了獨立的交易、結算和風險監控等平臺,擁有先進高效的通訊和信息發布系統,還培養了一批熟悉期貨業務、管理經驗豐富的期貨業務管理人員,為我國建立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市場創造了條件。
在吸收國外經驗的基礎上,參考歐洲氣候交易所、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等碳期貨交易模式,借鑒其碳期貨合約的設計思路、制度規則、發展模式、產品定價、做市商制、監管制度等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建立我國的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和結算機制,包括市場參與主體、期貨交易所的布局、實物交割制度、價格形成制度等。
建立證監會、期貨業協會和碳期貨交易所三級監管機制。完善制度和辦法,防范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發揮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保證碳期貨交易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即使市場出現異常,也能通過有效的風險監管機制進行監控來化解風險,包括價格波動限額與頭寸限額制度、強制平倉制度、交易報告和保證金管理制度、風險警示制度等風險管理機制。
對于碳期貨市場的運行,應該先推出實物期貨、實物期權,再推出金融期貨、金融期權。在碳排放權交易所,首先試點碳排放權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參考
電力投資實物期權的設計和交易模式,試點碳排放權實物期權;其次,在推出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指期貨和相關金融期貨期權陸續完善之后,再試點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期權;然后,在金融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期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