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碳交易網訊:綜觀整個《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國際碳交易
市場,大都是減少排放的工業項目,而森林
碳匯項目由于規則、方法有待進一步研究以及不確定性、不穩定性等諸多因素,目前交易項目少。以巴西為首的拉美國家和印度等在森林碳匯方面表現踴躍,主要是因為這些國家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森林的碳吸收速率較快,造林成本相對較低,而且他們之前的造林規模有限,現在可以用來進行造林和再造林的土地潛力較大。在《京都議定書》的第1承諾期內,發達國家可以通過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實現的二氧化碳z
減排量不得超過其總減排量,即可在全球流動抵工業二氧化碳。減排量的森林碳匯約為3500萬t,已在國際森林碳匯活動形成競爭機制。我國開展森林碳匯相對較晚,但發展勢頭較好。
我國政府于2001年啟動了全球碳匯項目,對開展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及其相關工作給予了充分重視和積極支持。自2003年底,國家林業局針對氣候談判出現的新進展,成立了國家林業局碳匯管理辦公室以來,國內推行碳匯項目試點和研究與日俱增。2007年,頒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強調,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最大限度地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等是應對氣候變暖的重要措施。國家發改委和國家林業局等部門積極搭建碳匯信息交流平臺,組織實施全球第1個
CDM森林碳匯項目和多個森林碳匯試點項目。由國家林業局與意大利環境和國土資源部簽署的中國第1個森林碳匯項目落戶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雙方約定,在第1個5年有效期內,意大利投資I53萬美元,在敖漢旗荒沙地造林3000hm,項目產生的可
認證的二氧化
碳減排指標將歸意大利所有,通過該項目碳匯交易籌集了生態補償資金,減輕財政補償公益林的壓力。以中國科學院為首的一些科研院所,也對全國森林生態系統的碳循環、碳儲量以及碳匯功能等進行了初步觀測和研究。國家林業局、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綠化基金會等已聯合發起了中國綠色
碳基金,以促進吸納民間資金開展以固定大氣中二氧化碳為目的的造林、經營森林及建設能源林基地,并投資森林碳匯項目進一步降低“
碳足跡”。
北京市將建立中國綠色碳基金北京專項,專門管理北京市企業、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為森林碳匯造林所捐贈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