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
市場交易商協會副會長、副秘書長徐忠7月29日在《中國綠色債券原則》發布儀式上表示,要以本次《原則》發布為契機,進一步推動綠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下一步可從標準體系、金融產品、
政策引導、市場機制等方面推動綠色金融體系不斷完善。
具體而言,徐忠表示,一是要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實現資金要素的綠色配置。明確綠色標準是前提。綠色標準是多方面的,在前期已建立的綠色金融標準的基礎上,下一步應繼續推動明確綠色債券信息披露標準,以及各類綠色項目的環境效益核算標準。
二是要創新豐富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綠色項目的融資需求具有多層次性、多樣性,需要為不同綠色項目匹配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結合綠色項目的期限特點、風險狀況、企業所處的具體階段,探索創新各類綠色金融產品,為綠色產業引入“源頭活水”。
三是完善綠色金融設施體系。通過呼吁政府出臺相關激勵機制,切實降低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具體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財政貼息、稅收優惠、信用擔保等。例如人民銀行前期推出的碳
減排支持工具,能夠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的資金,支持清潔能源、
節能環保、
碳減排技術等重點領域的發展。
四是要強化市場價格機制的引導作用,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要強化企業信息披露,提高綠色融資的透明度,同時規范發展綠色評估
認證體系,防止洗綠和漂綠。此外,還要完善
碳排放定價機制,充分發揮碳排放價格的激勵約束作用。
五是培育社會責任投資群體。發展綠色金融要踐行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與自下而上的基層探索相結合的路徑,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轉型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不斷強化機構的ESG投資理念,讓更多的投資者愿意投資綠色產品和項目,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風險壓力測試,量化金融機構的環境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綠色投資的自覺性,積極鼓勵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長線資金開展ESG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