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是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對我國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我國制定和實施“雙碳”目標,本質上就是要推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進程,加快經濟和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升級,驅動能源轉型和能源結構調整,實現經濟和社會安全、高效、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我國制定“雙碳”目標,不是權宜之計,而是針對國家未來長期發展而采取的重大戰略之舉,既順應了世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的潮流,也能夠倒逼我國經濟走上高質量發展道路。
我國提出“雙碳”目標
是歷史的必然選擇
2020年9月,我國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我國提出“雙碳”目標,必須從時代背景加以認識和理解,既有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背景,又有我國解決自身發展
問題和矛盾的國內背景。
從國際背景來看,目前全球正面臨著氣候變化這一事關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巨大挑戰,世界各國必須采取聯合行動,共同應對人類挑戰。低碳發展不僅是挑戰,而且是長期發展的機遇,更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需要。目前,低碳已經成為全球經濟貿易治理的關鍵要素,在國際貿易規則中逐漸成為重要的內容,未來可能會進一步發揮重要作用,甚至會改變國際貿易的格局。
從國內來看,關鍵在于以下兩點。一是我國作為世界經濟大國,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必須承擔大國責任和使命擔當;二是我國已經在能源轉型和經濟低碳綠色發展上具有較好的基礎,積累了不少經驗,實現了某些技術突破,為實現“雙碳”目標奠定了重要的物質基礎。
當前,世界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必須在大變局下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推進實現“雙碳”目標,確保國家能源安全。
我國實現“雙碳”目標
需要消除三大壓力
我國實現“雙碳”目標,是一個十分龐大的系統工程,會面臨諸多矛盾和挑戰,必須正面應對。
減排壓力。目前,我國面臨巨大的
碳減排壓力。過去幾十年,在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體系中,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在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經濟水平之前,碳排放量很難下降。未來,我國經濟將繼續保持合理增速,以保障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能源消費還將保持增長趨勢,二氧化碳減排的壓力將持續增大。
結構壓力。長期以來,我國的經濟和能源行業的發展都面臨著巨大的轉型壓力。在產業結構中,我國
鋼鐵、
水泥、
石化、
交通、建筑、
建材和
有色金屬等行業面臨巨大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應該盡快實現碳達峰,然后再逐步邁向碳中和,預計在實現碳中和目標之前都很難輕松。在能源結構中,煤炭占比下降難度持續增大,石油占比穩中有降,天然氣占比還將有所上升,總體上化石能源占比下降仍然面臨很大的困難。當然,隨著我國非化石能源快速發展,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會持續提升,但非化石能源占據能源體系的主導地位還需要時間,碳減排壓力在短期內難以緩解。
時間壓力。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實現“雙碳”目標,確實存在著明顯的時間壓力。我國實現碳達峰已經是迫在眉睫,離實現碳中和還有不到40年。對于我國來說,實現“雙碳”目標,關鍵是要盡量壓低碳達峰的峰值,而且還需要大力縮短碳達峰的高位平臺期,如此才有可能如期實現碳中和目標。
我國實現“雙碳”目標
需要協調幾個重大關系
在實現“雙碳”目標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決策部署,提高戰略思維能力,注重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溫室氣體減排、中央利益與地方局部利益、政府行政干預與
市場調節機制、短期降碳目標與長期降碳目標、先破后立與先立后破等重大關系。
經濟社會發展與溫室氣體減排的關系。我國在推進“雙碳”目標實現的過程中,應該協調好經濟社會發展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間的關系,既要努力實現“雙碳”目標,又要確保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為此,我國應該根據各行業和領域在低碳技術應用場景及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特點,針對產業特點,平衡矛盾,分類施策,穩步推進“雙碳”目標的實現。
中央利益與地方利益的關系。實現“雙碳”目標既是全局性問題,也是局部性問題。我國各地區存在經濟發展階段、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能源稟賦等方面的巨大差異,必然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環節、種類和強度等不盡相同,也不可能找到適合于所有地方的減排路徑和技術手段。為實現“雙碳”目標,我國必須充分考慮地區差異,借鑒國際上應對氣候變化采取的“共同但有區別”和“各自能力”原則,允許各地制定同向但不同步的行動方案。鼓勵經濟發達地區確定的生態功能區率先實現“雙碳”目標,以便為全國如期實現“雙碳”目標爭取足夠的時間。對于工業化起步較晚的地區,可以允許晚一點實現“雙碳”目標,通過制定淘汰落后產能和產業低碳化改造升級等
政策,合理控制“雙碳”目標的推進進程。此外,鼓勵不同地區之間加強合作交流,允許跨地區共同承擔溫室氣體減排任務,鼓勵各地區之間結對幫扶和協同降碳,完善區域間轉移支付制度,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和用能權、
排放權合理配置,進而平衡地區利益。
政府行政干預和市場調節機制的關系。未來幾十年,我國在推進“雙碳”目標實現的過程中,除了充分發揮政府行政管理作用之外,更應該強化市場調節機制的作用。推進實現“雙碳”目標,我國既要發揮“有形之手”的作用,更要發揮“無形之手”的作用,兩者需要協同發力。
短期降碳目標和長期降碳目標的關系。實現“雙碳”目標,核心是降碳,最終實現凈零排放。實現“雙碳”目標,需要一個漫長過程,不可能在短期內畢其功于一役。我國實現“雙碳”目標,應該立足實際、科學謀劃、分步實施、把握節奏、有序推進和確保安全,做好短期降碳目標與長期降碳目標的協調。
能源安全與能源轉型的關系。我國實現“雙碳”目標,將深刻重塑能源結構與產業結構,轉變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其復雜性和困難性不言而喻。在推進“雙碳”目標實現的過程中,為了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平穩健康和能源安全,必須堅持“先立后破”的基本原則。必須首先持續加速“立”的進程,盡力避免風險,減少阻力,降低損失;再推動“破”的進程,堅決避免跟風冒進運動式減排、拉閘限電和停工停產等極端現象的發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我國實際的“雙碳”路線圖。
“雙碳”目標將成為我國未來能源發展的硬約束。在“雙碳”目標背景下,能源轉型是關鍵任務,是核心工作,我國必須謀劃好能源發展戰略,加快能源轉型,其中,把握能源轉型的節奏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