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山東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字〔2015〕2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山東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2月12日
山東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和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2014〕112號)要求,我省在2015年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為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確保工作成效,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近期關于環境保護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蓋、零容忍、明責任、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深入排查環境風險隱患,對各類突出環境
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進一步摸清排污單位底數和環境管理薄弱環節,全面落實責任,認真自查自糾,全方位夯實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執法監督、司法聯動、能力建設等工作基礎,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長效機制,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二、檢查內容
(一)所有排污單位污染排放狀況。重點排查各類工業園區和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防治設施運
行情況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存在環境風險隱患情況等;突出抓好火電、
鋼鐵、
水泥、電解鋁、
石化、
化工、冶煉、焦化、
造紙、釀造、制藥、印染、污水處理、制革、電鍍、鉛酸蓄電池等重點排污企業及礦山采選企業、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環境守法檢查。
(二)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重點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排污口及建設項目是否取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是否存在違法開發和建設活動等。
(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情況。重點排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防治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執行情況等。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
玻璃、船舶等行業按《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處置,可直接利用其排查結果。
(四)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
政策”清理廢除情況。重點排查以實行“封閉式管理”或者以預先報告、限制環保部門執法次數等方式,阻礙現場執法檢查;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擅自減免征收排污費或者采取協議收費、定額收費等形式降低收費標準等。
(五)對群眾舉報投訴重點案件或各地長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環境問題開展檢查。
三、檢查方式
(一)各市政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指導、督促縣(市、區)政府開展大檢查,調度工作進展情況,抽查重點地區,對行政區域內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提出解決意見,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二)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省、市政府統一部署,細化大檢查方案,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細致、徹底地開展大檢查,對大檢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列出清單制定綜合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治理。
(三)省環保廳負責對各地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時間安排
(一)2015年2月,動員部署。各市在2015年2月底前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做好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動員部署后,將有關情況、工作方案、聯絡部門及聯系人員信息報送省環保廳。
(二)2015年2月至11月,全面開展檢查。各市按照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大檢查工作,并在每季度末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環保廳。
(三)2015年12月,工作總結。各市于12月10日前將大檢查結果報省環保廳并向社會公開。
五、檢查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環保廳要加強組織協調,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積極配合做好大檢查的相關工作。要組織開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將檢查督導工作貫穿于大檢查的全過程。2015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納入大檢查。
(二)加大處罰力度。對沒有污染防治設施、防治設施與生產設施不配套或因管理問題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應列出環境問題及違法企業清單,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結果向上級政府報告。對檢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各市要依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嚴肅查處。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各地政府應依法處理。對惡意違法排污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質的、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完善成果應用。各市要建立完善企業環境管理制度,對所有檢查的企業建立一廠一檔,將企業基本信息、地理坐標、建設項目情況、污染防治設施情況、現場檢查情況、違法行為處理情況等記錄在案。對應查未查的、隱瞞問題的,及時糾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保持動態更新,有條件的地方應及時更新移動執法信息。
(四)做好信息調度。各市在大檢查期間,要做好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每月編發工作簡報,充分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做法、成效。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2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