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構建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推進工業綠色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我廳擬組織開展2024年度國家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滿足申報條件的企業或園區采取自評價或委托具備評價能力的
第三方機構開展評價。采取自評價方式的,工作流程和報告模板可參考《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中《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附件1)。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在評價結果基礎上遴選推薦,推薦的企業或園區應為省級綠色制造單位。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企業或園區(含園區內企業),不得申報: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
問題的;被列入工業
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二、申報要求
(一)綠色工廠
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開展評價,其他行業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進行評價。工業重點領域優先推薦能效水平達到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標桿水平的工廠,其他行業優先推薦達到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1級水平的工廠。
(二)綠色工業園區
組織本地區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制造水平高的工業園區進行申報,依據《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進行評價,推薦的綠色工業園區應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的工業園區。發布園區綠色工廠培育計劃,組織園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推薦的園區應為綠色工廠數量多、占比高的工業園區。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組織本地區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進行申報,應為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已發布行業指標體系(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的按照行業指標體系進行評價,未發布行業指標體系的依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進行評價。優先推薦汽車、機械、電子、紡織、通信制造等行業以及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多的龍頭企業或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
三、申報程序
(一)單位申報。企業、園區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自評價或委托具備評價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開展評價,向所在市(州)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自評價報告或第三方評價報告。
(二)市(州)推薦。各地要嚴格把控推薦質量,應充分征求屬地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意見,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將推薦文(包含匯總表,見附件2)及申報材料紙質版各1份寄送至省工信廳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處,電子版材料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
四、其他要求
開展國家級綠色制造評價的第三方機構需要滿足《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附件1)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在開展國家級綠色制造項目評價前按照規定的基本條件要求,準備有關證明材料報送省工信廳(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處)進行備案。第三方評價機構要嚴格按照《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開展工作,參照相關模板要求編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經查實在評價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評價對象問題的第三方機構將在全省工信系統中進行通報,三年內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評價結果。
聯系人:省工信廳資源處白佳齊
聯系電話:0431-88914475
郵箱:jlzy89045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