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動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為建立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提供切實的支持,2014年5月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委托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了發電、電網、
鋼鐵、
化工、鋁冶煉、鎂冶煉、平板
玻璃、
水泥、
陶瓷和民用
航空等10個行業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國家標準,并于2014年11月20日-12月20日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官方網站上進行了公開征求意見。這10項國家標準由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48)歸口管理,其意義十分重要,一方面這10項標準是發改委主導成立的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48)首批制定的國家標準,另一方面該系列國家標準的制定也將成為行業企業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完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和統計核算體系的有力支撐,可以幫助企業科學核算和規范報告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制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計劃,積極參與碳排放交易,強化企業社會責任。
為了確保充分吸收各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各個行業主管部門和廣大企業的意見,借鑒相關經驗,提升該系列標準的操作性和適用性,在氣候司的委托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于2015年3月份組織了調研組赴各個試點省市開展了相關標準的調研工作,同時聯合
建材、
石化、鋼鐵、
有色等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分別召開了標準的意見征集研討會。各個試點、行業協會以及企業對此項工作十分重視,針對各行業溫室氣體核算的邊界、溫室氣體的核算種類、溫室氣體核算方法的選取(質量平衡法或排放因子法)以及化石燃料含碳量的測定等熱點
問題進行了充分、認真、細致的討論,提出和反饋了多項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此次調研和行業征求意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起草組充分聽取了標準的使用者(地方試點、行業和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最大程度地保證了目前正在制定的國家標準的實用性和適用性。在本次調研和行業征求意見完成后,標準起草組將于近期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并根據氣候司的統一安排盡快開展標準的審查工作。
文章來源: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與環境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