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持續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拓展綠色
電力證書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征求意見稿)》。
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義烏政府門戶網站義烏市發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義烏市江濱北路281號義烏市發改局2014,郵編:322000。
3.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箱:su794763@163.com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7日。
聯系人:樓佳韻聯系電話:85581009
附件:1.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征求意見稿)
2.關于《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的起草說明
義烏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1:
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
節能降碳
政策銜接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3號)部署要求,持續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拓展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我市按照《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發〔2025〕3號)和《中共義烏市委辦公室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舉措(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嚴格落實國家關于綠證抵扣能耗等政策,強化用能要素保障,現特制定本細則,規范我市綠證消納補助資金使用。
一、補助范圍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享受本次補助
1.主動自愿購買省外綠證用于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
2.綠證落款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之間;
3.企業用于購買綠證的電表號所屬地為義烏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補助
1.購買綠證用于平衡新上項目用能的;
2.購買綠證用于抵扣用能預算化管理工作中超出年度基準值部分能耗的;
3.購買綠證用于抵扣節能驗收中發現的超出節能審查批復值部分能耗的;
4.其他非主動自愿購買的情況。
二、補助標準
到截止日期前,所有符合補助申報條件的企業按預算比例予以補助,補助款不高于綠證支付款,財政預算用完為止。
三、申報流程
1.提出申請。企業完成購買且取得綠色電力交易證書后,由企業填寫補助申請表提交至供電公司,企業名稱與電表戶號所對應的企業名稱應保持一致。
2.信息初審。供電公司負責審核電表戶號與企業名稱的一致性,信息無誤的,在《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申請表》對應位置蓋章。
3.提交資料。各補助申請單位在申報時間內(2025年8月10日—2025年10月10日)登錄“一網通服”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線上提供相關資料。逾期申報的,不再予以發放。
4.部門評審。發改局負責對企業所提交的全部資料進行審核。
5.社會公示。發改局依托“一網通服”對補貼發放結果進行社會公示。
6.補助發放。完成社會公示后,進行資金兌現。
四、申請補助的資料
1.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申請表(附件)
2.公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綠證簽訂合同及付款憑證
4.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憑證
5.付款依據資料:發票或收據,須加蓋企業公章
五、附則
本細則自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0日。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義烏市發改局所有。
聯系人:樓佳韻(義烏市發改局)聯系方式:85581009
附件: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申請表
義烏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
關于《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的起草說明
為持續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拓展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能源科牽頭起草了《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現就具體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2024年1月27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統計局 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3號),明確要拓展綠證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為推動綠證消納,抵扣能耗消費量,助力GDP能耗下降率任務,緩解我市能耗雙控壓力,能源科已申請相關財政資金用以補助主動消納省外綠證的企業。
二、起草過程
發改局能源科在充分溝通有關單位的基礎上,結合我市綠證消納任務、企業購買能力等因素,牽頭起草了《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資金申報細則(征求意見稿)》,并于6月3日正式行文征求各有關單位的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8條,7條無意見,1條有意見已采納,采納意見已在《細則》中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細則》主要明確了我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的4方面內容。
1.明確補助范圍。主動自愿購買省外綠證1萬張以上用于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企業用于購買綠證的電表號所屬地為義烏市,且綠證落款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之間。另在細則內還明確了不享受補助的情況。
2.明確補助標準。在總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到申報截止日期前,所有符合補助申報條件的企業按比例予以補助。
3.規范申報流程。由供電公司負責校對企業電表戶號,企業依托“一網通服”申報并提交相關材料,能源科負責審核,并通過“一網通服”系統進行公示和資金兌現。
4.明確補助申請資料。義烏市企業消納省外綠證補助申請表、公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綠證簽訂合同及付款憑證、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憑證、付款依據資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