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需要“環保管家”
記者從
福建省環保廳了解到,今年該省要全面完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開發區)污水集中治理,將對未按期完成年度
減排任務的園區實施限批或摘牌。
王凱軍認為,由于工業園區發展得很快,可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
問題。但是,不應當看到工業園區出現了一些問題就否定這種發展模式。
“各類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引擎。”上述征求意見稿也認為,設立工業園區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并應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相銜接。
本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今后,環保部門將對“環保領跑園區”和“環保領跑企業”優先給予支持,優先支持其融資貸款,優先為其爭取各種補貼和稅收優惠,評估發布工業園區環境友好指數,作為工業園區投資環境的重要參考內容。
根據環保部提出的時間表,2017年底前,工業園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各類園區不得以晾曬池、蒸發塘等替代規范的污水處理設施,對于現有不符合相關環保要求的晾曬池、蒸發塘等應立即清理整頓。企業和園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的排污口均應規范化設置,一個污水處理廠只允許設立一個總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