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審計的曲折歷程
環境審計的目的,是要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治理修復成本納入企業資產計量。用孫興華的話說,就是企業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因企業7%的GDP增長率中,有3%可能都要用來支付環境治理成本,所以企業的實際GDP增長,應該是4%。“外部成本內部化,加大虧損,企業誰能愿意呢?”孫興華說。
20多年來,環境審計工作走走停停。要做環境審計,第一步是要有綠色會計,沒有會計如實記錄核算自然資源的價值和損耗,審計工作沒法開展。但是會計們不懂環境,無法記錄自然資源的價值及污染破壞導致的損耗。孫興華只好投向環保陣營。事實上,環保方面做好監測記錄,環境審計工作就可以開展。
其時環保副部長潘岳力圖改革,啟動了綠色GDP課題組,并開始做試點。所謂綠色GDP,就是要在GDP增長中扣除環境污染成本,也是環境審計的要審核的內容。
孫興華說,十多年前中科院可持續發展研究組組長牛文元,提出在GDP增長率中扣除生態赤字2個百分點,算作生態環境的成本。經過綠色GDP課題組的研究,2004年扣除4個百分點。GDP增長總共才百分之7左右,這一下就扣除了一多半。因這個扣除沒有實時監測記錄,以及會計基礎核算,也即沒有確實的依據,再加上每個省實際情況又不一樣,最后10個試驗省市的綠色GDP研究失敗了。
“我們認為要搞綠色GDP核算,必須從基礎開始,要把環境會計和基礎的核算工作搞起來。”他說。
不過,他2001年倡議成立的中國會計學會環境會計專委會,但許多專業的會計都反對。說這個綠色會計研究太超前。會計工作,只針對那些貨幣能夠計量的內容核算。而這些自然資源、礦山濕地、江河湖海,值多少錢呢?環境污染沒有人給定價,所以沒法核算。
孫興華也曾做過嘗試,想看看在小范圍能否推動。
北京朝陽區一個污水處理廠,是他的審計客戶。他想拿來做個技術
節能減排環境審計先例。
可審計核查發現,企業的出水監測不達標。他在審計報告里如實寫了,廠方不同意出否定報告。最后報告沒有驗收,審計費用也沒支付。
這種困難,只有親自經歷才知道。當他呼吁環境審計工作迫在眉睫的時候,應者寥寥。他說:“現在整個的核算體系中,環保效益根本沒有核算。滇池治理,國家投入多少個億,治理效果怎么樣,有環境績效審計么?沒有。太湖治理有么?也沒有。”
孫興華認為,最重要是建立一套協調配合、運轉有效的審計實施機制,需加強審計機構和環保、國土、水利等部門的協作機制。
張春,中外對話北京辦公室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