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巴黎會議達成全面、平衡協議
中國自主貢獻文件提出,中國致力于不斷加強公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與各方一道攜手推動將于年底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巴黎會議達成一個全面、平衡、有力度的協議。
目前,要達成協議,分歧主要集中在
減排責任的分配和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支持、技術開發和轉讓等
問題上。
何建坤表示,2015年協議談判不應僅僅聚焦發展中國家參與減緩的問題,還必須同時解決資金和技術的問題。
中方主張談判結果應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充分考慮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不同的歷史責任、國情、發展階段和能力,全面平衡體現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開發和轉讓、能力建設、行動和支持的透明度等六個要素。
專家指出,發達國家在其200多年的工業化過程中大量排放溫室氣體,導致了目前的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受害者,發達國家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應率先承擔有法律約束力的強制量化減排義務,同時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發展中國家則應根據各自國情,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自主采取力所能及的減緩和適應行動。
何建坤表示,盡管困難重重,相信巴黎氣候大會能夠達成一個“前進一步”的協議。日前中歐共同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已顯示出積極的動向,為即將到來的巴黎氣候談判注入了信心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