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8 22:44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從低碳經濟概念的提出,到各國政府和工業界、科技界的領導和專家推出的一系列措施,始終圍繞著碳排放量化的問題,碳計量在諸多領域有所體現:
1、國際上通過多邊協商達成的應對氣候變化的《京都議定書》第十二條提出了“清潔發展機制”。該機制框架下,對碳排放權進行了規定,通過碳排放權交易既可協助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實現可持續發展,又可幫助發達國家締約方實現遵守量化控制和減排的承諾。據易碳家了解到,CDM的核心內容是:發達國家出資金和先進技術、設備在發展中國家境內共同實施有助于緩解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由項目實施獲得的實際減排量通過第三方DOE機構公證核查,用于雙方的交易。CDM機制中關于碳排放權的主要困惑問題就是:排放權如何進行確認?如何進行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碳排放權在會計處理中如何進行具體操作等。這些問題實際上在自愿性碳交易VCR中也同樣存在。
2、溫室氣體核查過程中的計量問題。按照國際標準ISO14064和湖北省地方標準DB42/727-2011開展溫室氣體量化、核查工作,就是要求在確定組織邊界、運行邊界和基準年的情況下,編制溫室氣體排放量清單和發布碳排放量報告,組織核查工作的基礎仍然是活動水平數據的收集和排放因子確定。ISO14064:2006定義2.11條明確規定:“溫室氣體活動水平數據就是GHG排放和/或清除活動的測量值”,對最后形成清單和報告,該標準還要求對數據質量進行不確定性分析。盡管目前直接測量碳數據的儀器還不多,但通過間接的測量數據,使用驗證后的排放因子,就可通過計算獲得相關碳排放數量,這個過程仍然離不開計量。
3、溫室氣體碳排放清單編制。低碳經濟模式下的低碳試點、低碳發展最重要的一個基礎數據就是碳排放清單。據易碳家了解到,從理論上講,通過對各類碳排放源的連續監測和計量獲得的數據進行統計和累加就可以得到這個清單,但實際上是做不到的。這主要是因為碳排放源繁多和排放總量過大,能源消耗、工業過程、農業、林業、污染物等方面產生的排放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敞開式的,且氣體排放成分復雜、不太可能對氣體成分分析后實現連續測量。因此,目前國際、國內均采取收集活動水平數據的方式,通過直接的能源消耗和間接消耗的數量統計,再通過量化方法得到各種情況下的排放因子,編制出排放清單,碳計量則主要體現在用傳統的計量手段對水、煤、電、氣(汽)的用量計量上,通過這些數據的測量、保存、統計、分析就可以估算排放量,編制出對應清單。
4、企業節能減排工作。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核查和清單編制工作,可以確定企業的排放源和高能耗點,有了這些基礎數據,企業就可以有針對性、有計劃地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進技術和資金進行節能改造;企業可以建立統一的節能和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體系;進行用能情況實時、動態分析等,這些節能減排措施的運用,都離不開對效果的監測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