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省環保廳聯合下發《關于強化公安環保聯勤聯動 切實做好環保行政執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強化公安環保聯勤聯動,切實保障環保行政執法。
當前,環保執法工作任務艱巨繁重。9月9日,濟南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在環保執法中,遭遇不法分子圍攻毆打,4名執法人員被打傷,1部公務車輛受損。濟南市公安局全力開展偵查,抓獲全部犯罪嫌疑人,迅速偵破這起重大妨害執行公務案件。
為此,《通知》要求各級公安、環保部門要充分認識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省公安廳、省環境保護廳2013年下發的《關于建立公安環保聯勤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落實公安環保聯勤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公安、環保部門職能優勢,密切協作配合,全面提升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工作效能,切實形成共同維護環境安全工作合力。
針對環保執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隱患,《通知》強調,必要時要進行執法風險評估,加強分析研判。特別是對重大環保行政執法行動和暗查暗訪等活動,經過執法風險評估,對可能涉嫌犯罪或者涉及須由公安部門查處的行政違法行為的,公安部門要派員全程介入;經評估認為可能會引起群體性事件或者暴力阻撓的,公安部門要安排警力予以積極配合。對重大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公安、環保部門要全程合作,聯合調查取證,提高辦案時效,從快從嚴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對在執法協作中推諉扯皮、不依法履職,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響的,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此外,環保部門在夜間執行重大暗查暗訪任務認為需要公安部門配合的,公安部門要派出警力予以積極配合,確保環保執法檢查公務活動順利進行。對于環境違法案件多發地區,公安、環保部門可采取合署辦公或派駐民警等緊密合作方式,強化聯勤聯動,切實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環境違法企業采取約談、問詢、查封、扣押等處理處罰措施時,環保部門需要公安部門派員協助支持的,公安部門應派員給予協助和支持。
據不完全統計,1—8月份,全省環保系統累計行政處罰案件5253起,處罰金額達25792萬元。按日連續處罰31起,金額達2870萬元;查封扣押175起;限產停產193起;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污染拘留案件208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1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