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額分配:上限和配額怎么設置?
上限逐步下調的單邊調整機制更合理
西方的
碳交易實踐提供了很多經驗教訓,比如,決策者傾向于設置過高的上限、分配過多的配額,高估了嚴格的上限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且低估了配額過度供給的
問題。
中國碳
市場則可以通過引入價格底線或設立上限調節機制解決這些問題。選擇上限逐步下調的單邊調整機制更為科學謹慎,這樣可以保證上限不會設置得過高而難以完成
減排目標。而在項目啟動后,一旦在一段時間內減排超額完成,或減排成本低于預期,且能確保進一步減排,那么整個項目的排放上限就可以下調。下調機制應在項目啟動之前就預先制定,對所有利益相關者公開,一旦實施起來不受
政策干預。另一種做法是設置價格底線以保證碳交易的最低價格。
中國準備在試點后推出全國性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雖然最終形式尚未確定,但官方的各種信息表明可能會具備以下特點:重點放在8大行業,即
電力和供暖、
冶金、
有色、
化工、
造紙、
建材、國內
航空及
交通。排放上限為30億~40億噸。市場規模為每年96億~640億元人民幣。
政府表示項目可能在2017年之前啟動,第一次履約可能定于2017年或 2018年,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