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河南省第三方碳核查機構需要哪些申報條件?
二、申報條件
注冊在
河南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1、企業法人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事業法人開辦資金原則上不低于300萬元;
2、具有固定工作場所和開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設施及辦公條件,能夠獨立開展核查工作;
3、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
4、具有8名(含)以上核查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專業技術、經濟職稱人員不得少于2人;
5、近3年內,承擔10個以上重點企(事)業單位
碳排放核查項目,或參與3個以上省、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或承擔2個以上國家級或省級應對氣候變化領域課題,或開展10個以上
節能量審核項目。
注冊在外省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1、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2、在河南省內設有分支機構,具有固定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條件,分支機構有8名(含)以上核查專業技術人員;
3、優先考慮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的溫室氣體自愿
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機構,且近3年在國內完成的自愿減排審定與核證項目不少于10個;
4、對于其他機構,需在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開展碳排放核查不少于20家,或在2個以上非試點省份開展碳排放核查且總數不少于20家,或在溫室氣體減排領域內獨立完成3個以上國家級研究課題并通過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