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選程序
四、征選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請機構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雙面打印),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文檔一份,于2015年12月3日前報送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應對氣候變化處)。
(二)專家評審。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綜合評審。
(三)網上公示。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對本次征選審定通過的
核查機構公示,如無異議,入選的核查機構和
核查員可開展
寧夏自治區溫室氣體排放核查工作。
五、其他事項
各申請機構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聯系人:梁大煒 王靜娟
聯系電話:0951-6038171(兼傳真)
郵 箱:nxfgwhzc@126.com
地 址:寧夏銀川市興慶區解放東街361號
郵 編:750001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