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看似只是一個環境
問題,但其背后牽涉甚廣,與社會經濟各個層面有著緊密聯系。特別是,考慮到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排放關系到經濟問題,故而氣候變化的本質其實是一個發展及發展權的問題。而如果將上述兩方面綜合起來,也就是將環境和發展的視角結合起來看的話,氣候變化的應對卻又成為一個能力問題:”重發展而輕環境“固然會體現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態度“不端正,但”重環境而輕發展“卻也將因為”能力“不足而無法成事。就此而言,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軌道上,實則存在這么三種競賽,分別是環境的、發展的和能力的,相對應地,在這些競賽中也有三組選手,分別是人類與氣候環境、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以及各個國家。
首先,是人類與氣候環境之間的競賽,根據IPCC的研究,可以確信的是,氣候環境在發生緩慢的變化(氣溫升高),而人類是其背后的推手,這個結論意味著,要扭轉氣候變化的趨勢,人類就必須行動起來,趕在氣候環境出現不可逆的變化之前實施有效的干預。由此可見,人類的行動與氣候環境的變化之間實則是一種競賽關系,如果人類的行動遲緩而被氣候環境的變化領跑的話,那么人類整體將在這場競賽中落敗,并極有可能就此出局。當然,人類并沒有停止行動,從對氣候變化的科學認知開始,人類已經走在了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中,只不過,現在缺少的是積極的行動,如何行動呢?這無疑有賴于構成人類的基本單元——各個國家,也就是說,人類能否戰勝氣候,成敗的關鍵在于國家。只不過,國家所面臨的不僅僅只是這一場競賽,從歷史上看,國家間競賽的主戰場在于發展,如果不首先解決發展問題,人類其實無法形成合力來對抗氣候。
其次是國家間的競賽,尤其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圍繞”發展“展開的競賽。國家間競賽自古有之,各國實力的起起落落也都常有發生,優勝劣汰、適者生存也從來都是人類進步的重要源泉,只是,人類走到今天,隨著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同步前進,已經步入了世界大同的康莊大道,在這條大道上,所有國家實則是同呼吸共命運,他們之間只有發展水平上的差異,而無發展權利上的不同。只有確保每個國家都擁有公平的發展權,整個世界才能最終實現”和而不同“的境地。
為此,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制定相應的公平競賽規則,具體到應對氣候變化上,這個規則就是”共同但有區別“原則,既然發達國家已經先行”享用“了溫室氣體排放的權利,那么接下來就有必要在
減排上承擔更多的責任,進而在
碳排放上保障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因此,這場競賽的核心其實就是發展權的規則制定,有了公平的規則,各國才能有力出力、有錢出錢,各盡其力地加入到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中,提高人類與氣候競爭的能力;
最后,第三場競賽事關能力,選手則是全球各國。確保了發展權后,各國都應該在各自的能力范圍內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此時,就會出現應對(減排)能力的差異及其競爭。這是由于,一旦全球真正啟動,并加速進入到應對氣候變化的軌道上,那么,為了能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內獲得最大收益,各國間將在從物質到理念,從產品到技術,從人才到制度等在內的領域里,進行全方位的爭奪。在這個過程中,既有合作,也有競爭,最終的勝出者則將屬于那些能夠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和環境等要素進行系統性整合的國家,這些國家也將獲得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導權。
概而言之,氣候變化應對是一場高度復合化的競賽,唯有做出正確選擇,國際社會才足以形成合力,最終在競賽中勝出。
原標題:應對氣候變化須打贏三場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