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在來自195個國家代表的見證下,經過兩周的談判,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COP21)終于在巴黎達成了新的全球氣候協議——《巴黎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巴黎協議》在四個方面取得了突破:首先全球各國第一次確立了共同的
減排目標,即2030年之前確保地球溫度相對于19世紀初的工業革命初期上升不超過2攝氏度。其次,各國一致同意設立執行協議的國際機制,從2018年開始,每五年進行一次全球減排盤點會議,檢查并協調各國的減排目標。第三,協議執行的透明度將得到保障,各國必須定期提供溫室氣體排放和減排情況的報告,這些報告將由
第三方專家測評。第四,發達國家承諾2020年前每年支出1000億美元幫助最不發達國家達成減排目標。
協議向
市場傳遞顯著的信號,將有更多的資本轉向清潔低碳領域。綠色債券作為氣候融資需求的解決方案之一,它能夠利用市場化手段撬動社會資本,為綠色項目融資,并且通過標準鑒證和公開披露確保綠色效益的實現。2015年1月至11月底綠色債券發行總額為403.2億美元。在投資者的認同下,相信這個市場會進一步擴大并規范化。
2015年12月9日擁有11.2萬億美元總資產管理規模的27家全球投資集團發表了《巴黎綠色債券聲明》(PGBS)。巴黎綠色債券宣言的簽署方將同政府、發展機構、城市、商業銀行、非政府組織等各個主體展開合作。他們致力于“建成一個大型而健全的市場,能夠真正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
巴黎綠色債券宣言呼吁:
·業界專家和利益相關者:為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和債券支持的項目的所獲收益制定清晰的標準。
·債券發行者:提高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及其影響的透明度。
·政府:發展綠色與氣候債券能夠提供資金支持的項目。
依據現有的統計資料,在歐元、美元、澳元等為主體的國際債券市場上,綠色債券相比同期發行的其他類型債券票面利率更有優勢。發行綠色債券將大力提升發行人的綠色品牌,向國內外投資人展現發行人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保護環境,促進低碳發展。國際上,很多國家政府尤其是北歐也出臺了針對投資人購買綠色債券投資綠色項目的貼息免稅
政策。預計,國內的相關配套政策也將逐步落實,吸引更多綠色投資人購買綠色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