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的
第三方認證,主要包括兩方面的認證內容。一是綠色項目的甄別和認證,二是發行人綠色債券相關的管理體系、制度的完善與合規性評估認證。
綠色項目的甑別和認證,解決的是綠色債券“錨”的
問題。依據的標準是國內外具有廣泛共識度的綠色項目界定標準,主要包括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國際資本
市場協會(ICMA)推出的《綠色債券原則(GBP)》、氣候倡議組織發布的《氣候債券標準(CBI)》。綠色債券原則(GBP)提出八大類綠色項目,分別為可再生能源;能效;可持續的廢棄物處理;可持續的土地利用(包含可持續農林項目)、生物多樣性保護;清潔
交通;可持續水處理(包含清潔水/飲用水項目);氣候變化適應。氣候債券倡議組織發布的氣候債券標準(CBI)從能源;建筑;工業、廢物、污染控制和封存;交通;信息技術和通訊 ;農業和林業;氣候適應項目八個領域中,識別綠色項目、非綠色項目,以及需要借助行業專家意見進一步明確屬性的項目。由于發展階段的不同,國際上的綠色項目歸類,更聚焦于對應對氣候變化有顯著效益的項目。而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則從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多維度界定綠色項目,更符合中國現階段國情。
發行人綠色債券相關的管理體系、制度的完善與合規性評估認證主要是依據人民銀行綠色金融債公告;上交所、深交所試點通知等
政策文件對綠色債券發行的政策規定,按照《合格評定 管理體系審核認證機構的要求》(ISO/IEC 17021:2011)、《管理體系審核指南》(ISO 19011:2011)的第三方認證的流程和程序,對發行人資格條件、管理體系、管理制度合規性進行認證,監督發行人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從制度上保障綠色債券發行及存續期內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及時透明的信息披露等綠色債券監管原則的實施。
綠色債券第三方認證的本質是利用第三方機構的專業能力和在專業領域的良好聲譽,為發行人綠色債券“背書”。“募集資金是否最終投向綠色項目”是綠色債券第三方認證最核心的基點。是否量化評估綠色項目環境效益是提高第三方認證公信力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