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監測
9. 項目監測
在項目獲得注冊后,由項目參與方根據項目監測方案,監測項目實施情況,采集相關數據,制作相關文件。項目參與方應就項目監測情況形成監測報告,并將監測報告提交DOE,由DOE對項目進行核實核證。
10. 核實核證
核查是指由DOE負責、對注冊的
CDM 項目
減排量進行周期性審查和確定的過程。根據核查的監測數據、計算程序和方法,可以計算 CDM 項目的減排量。 核證是指由DOE出具書面報告,證明在一個周期內,項目取得了經核查的減排量,根據核查報告,DOE出具一份書面的核證報告,并且將結果通知利益相關者。
在項目執行期間,項目參與方應邀請另一家DOE對項目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進行核實。常規的
CDM項目不允許邀請與核證該項目的同一個DOE進行項目減排量的核實工作。
11. CER簽發和交付
EB在接到簽發CER(經核定的減排)的請求后,如果沒有3名以上的EB成員反對或當事國中任一國家政府的反對,應該在15天內批準簽發與核查減排量相等的 CER,并在扣除2%的CER后,將其余的CER按照項目參與方依合同確定的分配方案,發送到指定的專用“賬戶”上。
12. 付款
一般在 CER 劃轉到指定賬戶后,買方向賣方支付相應款項。應特別注意的是,由于目前CER交付機制尚未能形成有效的交付憑證,暫不適合采用信用證付款方式,所以賣方應通過 ERPA 其他條款設置降低付款風險。
一個CDM項目從開始起草PDD文件到最終注冊成功最少需要6到8個月的時間。由于目前國內CDM中介服務已經相對發達,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大部分技術工作都可以委托給中介機構或者通過合同架構直接由買方操作,業主僅需進行相關配合工作,并及時跟蹤項目進度。同時,業主應重點關注項目運作的商務部分,特別是TERM SHEET 和 ERPA 的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