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綠色低碳、環境友好,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內容,代表能源未來發展方向。“十三五”時期是
北京市深入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關鍵階段,也是加速構建首都現代能源體系的關鍵階段。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將是優化首都能源結構、推動能源綠色智能高效轉型的重要戰略舉措。
本規劃是依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能源發展規劃》編制的市級一般專項規劃,提出了“十三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思路、新目標、新任務、新舉措,是未來五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行動綱領,也是制定
政策措施、實施行業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一章 發展成效與面臨形勢
一、發展成效
“十二五”時期,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顯著提升,科技創新及服務能力保持全國領先,政策環境及配套服務體系逐步完善,整體發展實現了由試點示范向規模化應用的重要轉變。到2015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達450萬噸標準煤,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提升至6.6%,超額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為“十三五”時期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水平、創新發展方式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開發利用規模顯著提升。
太陽能利用水平邁上新臺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啟動海淀、順義國家級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建成密云20兆瓦光伏地面電站、國內首個兆瓦級太陽能熱電站等一批項目,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規模進一步擴大,全市太陽能光伏裝機規模從2010年的2.3兆瓦大幅提升至2015年的165兆瓦。地熱及熱泵系統利用實現新突破。
地熱及熱泵系統利用方式由單體小型項目逐步向區域復合型項目發展,建成延慶三里河深層地熱、未來科技城煙氣余熱利用等大型示范項目。到2015年,全市地熱及熱泵使用面積達到5000萬平方米,較2010年翻了一番。
生物質、風能利用規模穩步提高。生物質能利用方式由多元化開發向集中發電利用方式轉變,風能開發利用規模持續擴大,建成魯家山垃圾發電、官廳風電場三期等一批工程。到2015年,全市生物質發電和風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10萬千瓦和20萬千瓦。
(二)創新及服務能力持續增強。
創新研發實力雄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院所、企業研究總部超過50個,光伏裝備、地熱能系統集成等方面研發能力優勢顯著。
技術成果應用廣泛。新型儲能、深度余熱回收等技術得以推廣應用,延慶、亦莊等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啟動實施,為大幅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奠定良好基礎。
技術服務全國領先。太陽能光伏、風電領域權威檢測
認證服務在國內排名第一,占全國60%以上的
市場份額。地熱能、生物質能整體解決方案服務水平優勢突出。
(三)政策環境逐步完善。
政策支撐進一步強化。積極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相關支持政策,出臺《進一步促進地熱能開發及熱泵系統利用實施意見》、《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等專項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了資金支持力度。
行業管理進一步規范。出臺《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城鎮建筑應用管理辦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率先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指標納入統計體系,搭建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在線監測平臺,為規范行業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
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成立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標準化委員會,制定《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標準體系表(第一批)》、《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技術規范》、《再生水熱泵系統技術工作規范》等標準,行業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總體來看,“十二五”時期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但與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覆蓋城鄉現代能源體系的發展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仍然較低,與常規能源系統的融合程度不高,重點區域資源開發力度不夠;二是政策
法規、市場機制等有待進一步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環境尚需優化;三是自主創新水平、核心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能力仍需進一步提高,研發、服務等高端產業環節亟待壯大。
二、面臨的形勢與要求
“十三五”時期是本市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關鍵階段,也是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關鍵階段,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于推動本市能源綠色智能高效轉型具有重要意義。新的形勢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快大氣污染治理,推動能源結構清潔轉型,要求大幅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十三五”時期,本市將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加快開展壓減燃煤和本地電源替代工作,需要進一步優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和市場環境,實施一批重點工程,加快本地資源開發,強化外調綠電消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
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要求強化新能源產業的支撐帶動作用。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依托首都科技創新資源優勢,進一步提升新技術的研發應用水平,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轉型升級,將對首都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要的支撐作用。
深化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提升能源智能高效利用水平,要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與常規能源融合發展。持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要求充分利用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催生的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加速發展以智能電網為紐帶的多能融合體系,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能源體系,有效提升能源智能高效利用水平。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緊緊圍繞“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加強本地資源開發和綠色
電力外調,加快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與城市能源體系深度融合,著力提升開發利用規模和水平;強化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培育企業做強做優,著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高精尖”產業;完善政策體系,推動體制機制創新,著力優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形成“規模提升、融合發展、產業引領、模式創新”四位一體的發展新格局,為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重要支撐。
二、發展原則
(一)堅持市場主導原則。
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運用市場化手段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強化政府服務職能,加快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體制機制創新,形成市場主導需求和政府引導拉動的合力。
(二)堅持創新驅動原則。
依托首都科技創新資源優勢,加快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的研發及成果轉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創新發展。形成以技術創新帶動產業發展,以產業發展驅動技術創新的良性發展態勢。
(三)堅持區域合作原則。
充分挖掘周邊地區資源稟賦和產業市場空間,加強京冀蒙及周邊地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作,擴大開發利用規模,推動產業成果轉化,實現資源共享、政策互通、合作共贏。
(四)堅持廣泛參與原則。
加強知識宣傳和理念推廣,大力倡導綠色消費理念,增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意識,引導全社會各領域共同肩負綠色低碳發展的責任。
三、主要目標
(一)利用總量目標。
新建區域、新建建筑優先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勵既有能源系統改造應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現本地資源充分開發和外調綠電大幅消納。到2020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達到620萬噸標準煤,較2015年增長35%以上,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8%以上。
(二)綠電發展目標。
新增電源建設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主,新增外調電力優先使用綠色電力。到2020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00萬千瓦,占全市電力裝機規模的比重達到15%左右。綠色電力消費量達到150億千瓦時(含外調綠電100億千瓦時),占全市電力消費的比重達到13%以上。
(三)清潔供熱發展目標。
到2020年,本市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面積2000萬平方米,累計利用面積達到7000萬平方米,占全市供熱面積的比重達到7%左右。
(四)創新能力建設目標。
到2020年,新增3-5個國家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驗室、研究中心等技術研發平臺,推進3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核心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取得明顯成效。
第三章 充分開發本地新能源資源
積極開展全民綠能行動,充分開發太陽能和地熱能,有序開發風能和生物質能,提升本地資源開發利用水平。
一、全面推廣太陽能利用
以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和普及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廣泛應用為重點,大力推動實施“陽光雙百”計劃。“十三五”時期,全市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0萬千瓦、太陽能集熱器面積100萬平方米。
實施百萬千瓦光伏發電工程。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領域應用,實施“陽光校園、陽光商業、陽光工業、陽光農業、陽光基礎設施”五大陽光工程。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積極支持居民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新建住宅小區、郊區低密度住宅、農村住宅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結合資源和環境條件,積極探索利用關停礦區、荒灘荒坡、垃圾填埋場護坡建設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重點建設順義、海淀、亦莊等一批光伏集中應用示范區,實施北汽廠房屋頂、首鋼廠房屋頂、農光互補等一批光伏集中應用示范項目。
二、大力發展地熱及熱泵系統應用
以新建區域、新建建筑、郊區煤改清潔能源為重點,實施千萬平米熱泵利用工程。新建區域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中優先采用地熱及熱泵系統。“十三五”時期,新增地熱及熱泵利用面積2000萬平方米,累計利用面積達到7000萬平方米。
加快實施地熱綜合利用。加強地熱資源的統一規劃、資源管理、規模開發和梯級利用。按照本市新建區域發展規劃,重點開發延慶、鳳河營、雙橋等地熱田資源,實施新機場臨空經濟區、世園會、通州西集等一批地熱供暖應用示范工程。加強10大地熱田資源勘察,強化與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銜接,鼓勵開發京西北、天竺、后沙峪、李遂等地熱田資源。加快中深層地熱、增強型地熱系統等新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示范。“十三五”時期,新增地熱供暖面積300萬平方米。
全面推進淺層地溫能開發。在新建區域優先發展熱泵系統,重點推進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通州文化旅游區等新建區域熱泵系統規模化開發利用。在新城、街鎮和農村地區,大力發展燃煤鍋爐用戶改用熱泵系統,實施50個街鎮、50個村莊熱泵利用工程。引導新建建筑優先使用熱泵系統,鼓勵既有供熱系統熱泵改造,支持熱泵系統配套建設儲能設施,增強熱泵系統電力需求側主動響應能力。“十三五”時期,新增淺層地溫能利用面積1000萬平方米。
有序發展余熱熱泵和再生水熱泵系統。在東壩、金盞、定福莊、垡頭等燃氣熱電廠周邊地區,優先利用余熱熱泵供暖。支持小型燃氣鍋爐余熱熱泵改造,提升供熱能效水平。在望京中關村科技園北擴區、首鋼、麗澤和環渤海總部基地等再生水干線周邊區域,大力發展再生水源熱泵應用。“十三五”時期,新增再生水和余熱熱泵利用面積700萬平方米。
三、有序推進風電開發
有序開發利用風能發電及風光互補發電,完成官廳風電場四到八期工程、昌平青灰嶺風光互補發電工程,積極開展延慶、昌平、懷柔等區域的風能資源評測,加快推進延慶舊縣鎮、昌平青灰嶺二期等項目前期工作。結合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探索發展分布式風電應用。“十三五”時期,新增風電裝機容量45萬千瓦,累計裝機容量達到65萬千瓦。
四、穩步推進生物質能發電
結合城市生活垃圾資源綜合利用,積極推進順義、通州、房山等區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垃圾填埋場填埋氣資源,推進填埋氣發電工程建設。提升德青源等既有大中型沼氣設施利用效率。“十三五”時期,新增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25萬千瓦,累計裝機容量達到35萬千瓦。
五、發揮既有水電資源效能
科學合理利用水電資源,結合本市水力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提升既有水力發電設施發電能力。充分發揮十三陵抽水蓄能電站效能,加強水電對電網負荷的調節作用。“十三五”時期,本市水力發電量維持基本穩定。
第四章 擴大外調綠電規模
深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能源合作,實施綠電進京行動,推動綠電進京通道建設,加強外調綠電消納。到2020年,年外調綠電總量達到100億千瓦時以上。
一、實施本地發電量綠電替代工程
從工程手段和調度運行兩個層面同時發力,實現電力平衡從京津唐地區平衡向華北及更大范圍平衡轉變,中心大網熱源從以電廠為主向以尖峰鍋爐為主轉變,最大限度壓減本地發電量,同時提高非高峰時段外調電比例,優先置換外調綠色電力。到2020年,置換外調電力中綠色電力比重達50%以上,新增外調電力優先使用綠色電力。
二、建立綠電互聯互通發展機制
創建綠電交易體系。落實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聯合京津冀及周邊省市研究建立綠色電力市場交易機制,積極推動京外綠色電力企業與本市用戶之間開展直接交易,形成保障性收購和市場化交易相結合的綠電交易體系。
探索重點區域大用戶綠電直供。在冬奧會賽區、世園會場館等重點區域,探索大用戶綠電直供新模式,滿足區域內照明、供暖制冷、場館運行等主要電力負荷需求。
建立棄風棄光綠電消納機制。落實電力體制改革要求,探索棄風光電交易、輸送機制,引入低價棄風棄光電。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煤改熱泵、煤改電、新能源汽車優先使用棄風棄光電,引導綠色電力生產企業與用戶建立棄風棄光電競價購電機制。
三、推進外調綠電通道建設
積極推動西北、東北兩大綠電輸送通道建設。以蒙西特高壓、張北-北京柔性直流等通道為載體,形成連接烏蘭察布-張家口-北京的西北綠電輸送通道;以錫盟-北京東-
山東特高壓等通道為載體,形成東北綠電通道,鼓勵建設配套電力調峰儲能設施,逐步提高外調綠電受電能力。
支持冀晉蒙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完善京冀晉蒙四地新能源協同發展機制,支持張家口、赤峰、烏蘭察布、大同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鼓勵本市能源企業積極參與合作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當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擴大外調綠電進京規模。
實施延慶綠色電力供暖工程。結合延慶區壓減燃煤和清潔供暖需求,對接張家口風電資源優勢,試點建設張家口-北京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示范工程,重點開展部分鄉鎮及經濟技術開發區鍋爐房煤改電試點,積極研究推進綠色電力替代集中燃煤鍋爐房供暖方案。
第五章 推動新能源融入城市能源體系
以能源技術革命為動力,充分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強化重點區域示范應用,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體系的融合發展,帶動能源利用方式智能高效轉型,助推智慧城市建設。
一、加快新能源融入電網熱網
(一)推進綠色電力融入城市電網。提升城市電網和電源智能化水平。探索本地電廠靈活調峰調度機制、運營補償機制,實現常規能源電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源與電網信息的高效互通,引導電源主動參與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推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功率預測及調度運行控制技術,平衡負荷波動性,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逐步建立適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城市電網系統。
提高局域電網綠色電力消納能力。加強局域電網智能化升級改造,建立配電網運行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分布式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功率預測和實時運行監測等功能,強化局域電網接納綠色電力能力。
(二)引導熱泵與城市熱網融合發展。
利用熱泵提升城市熱網供熱能效。結合現有城市熱源及供熱管網升級,鼓勵發展余熱熱泵系統改造,回收余熱資源,降低供熱能耗,提高現有熱源供熱效率。
促進熱泵與用戶側融合互補。通過經濟手段引導,鼓勵用戶側新建地熱、土壤源熱泵或再生水熱泵系統,與原有城市熱網、區域鍋爐房相互補充,擴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規模,實現供熱多能融合發展。
二、探索“互聯網+新能源”創新發展
充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多種能源智能融合發展,探索發展綠色低碳、智能高效的未來城市能源供應體系。
建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智能信息系統。整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線監測系統、電力需求側管理系統、
節能在線監測系統等平臺資源,建設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站和消費端智能化水平,加強能源供應鏈不同環節的信息對接,實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優先配置。
利用儲能技術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納。在商業樓宇、住宅公寓、公共機構、產業園區等領域,鼓勵發展用戶側冰蓄冷、水蓄熱蓄冷、相變儲能等成熟儲能技術應用,鼓勵熱泵、分布式光伏等與儲能系統融合發展。推動建設電、冷、熱、氣等多種能源形態靈活轉化、高效存儲、智能協同的智慧儲能系統。
發展新能源汽車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納。建設基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網、充電樁等的新能源汽車運營云平臺,促進新能源汽車與綠色電力間能量和信息的雙向互動。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充電站建設,結合車電分離、電池配送、新能源汽車智能導引的運營新模式,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綠色智能充放電業務。
三、打造新能源高端應用示范區
以城市副中心建設和冬奧會、世園會等重大活動為契機,綜合運用多能互補模式和智慧能源技術,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區。
(一)創建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近零
碳排放示范區”。按照“可再生能源優先、常規能源系統保障”的原則,在行政辦公區重點打造以深層地熱、淺層地溫能為主,常規能源供熱 為保障的綠色低碳供熱系統,推廣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應用,運用樓宇管理與能源運行信息智慧調節技術,實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系統的智能耦合運行。到2020年,行政辦公區率先建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力爭達到40%以上,城市副中心整體區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力爭達到15%以上。
(二)加快建設延慶綠色低碳冬奧會賽區。
冬奧會場館。按照綠色低碳奧運的理念,大力發展地熱、熱泵、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延慶區新建冬奧會場館推廣地熱及熱泵系統供暖、分布式光伏發電,基本實現賽區電力消費全部使用綠色電力,打造國際一流的綠色低碳冬奧會。
延慶綠色能源示范區。持續提升延慶綠色能源示范區建設水平,擴大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綠色電力裝機規模,實施張家口-北京可再生能源清潔供熱示范工程,加快八達嶺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結合世園會場館建設,推廣地熱及熱泵系統應用。到2020年,構建起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核心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提高到40%左右。
2011年,延慶區獲得國家能源局、農業部、財政部聯合授牌,成為本市唯一的“國家綠色能源示范區”。“十二五”時期,延慶以高水平建設國家綠色能源示范區為契機,以綠色北京示范區為目標,大力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截至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占全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30%,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占全區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40%。
(三)建設新機場國際可再生能源交往展示區。
加強地熱、熱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新機場及臨空經濟區的應用,按照“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運營”的理念,科學規劃臨空經濟區能源基礎設施,加快推進綠色智慧能源系統建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到2020年,新機場及臨空經濟區可再生能源比重達到15%以上。
(四)加強國家級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
加快推進昌平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重點建設未來科技城、科技商務區、大學城等三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綜合應用區。深入推進順義、海淀、亦莊等國家光伏應用示范區建設,重點在工業廠房、公共建筑實施分布式光伏系統項目,提升分布式光伏應用水平。到2020年,昌平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超過15%,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新增發電裝機超過40萬千瓦。
(五)推動實施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
按照能源互聯網的先進理念,重點發展延慶、海淀北部、亦莊等3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在區域內全面推廣分布式光伏、熱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建設分布式風電,配套建設儲能設施和現代化能源信息網絡,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智能調配能力,全面實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融合發展。探索新能源微電網技術、管理和運行模式,培育區域能源綜合供應商,實現區域能源供應綠色智能高效轉型。
四、試點建設新能源示范村鎮
按照“因地制宜、政策引導、集中示范、全面推進”的原則,加強太陽能、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新能源和新技術在村鎮地區的綜合利用。
建設新能源示范村。發展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暖技術應用。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在農村住宅、文化活動場所、農業設施等領域的應用。大力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既有沼氣工程升級。到2020年,按照“采暖清潔化、電力綠色化、熱水光熱化”的理念,建成新能源示范村50個。
建設新能源示范鎮。以“集中+分戶”相結合的方式,加強熱泵系統、分布式光伏、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公共建筑、工商業企業、居民建筑等領域的應用,鼓勵利用熱泵系統、太陽能供暖系統替代燃煤鍋爐。到2020年,建成新能源示范鎮20個,示范鎮中心區內熱泵系統、分布式光伏、太陽能熱水系統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覆蓋率達到50%以上.
第六章 創新引領新能源產業發展
立足“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充分發揮首都科技創新優勢,強化新能源領域創新能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集群,強化對首都高精尖經濟的支撐作用。
一、加快創新能力建設
構建共享互動的創新網絡。充分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新資源優勢,全面對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加強國家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實證測試平臺建設。
充分發揮新能源產業聯盟紐帶作用,構建科技大數據支撐平臺,引導新能源企業和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形成聯合創新團隊。圍繞新能源領域的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高精尖產業領域,發揮領軍企業的帶動作用,建設我國新能源自主創新重要策源地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驗區。
突破一批新能源核心技術。推動新一代光伏、大功率高效風電、智能電網、新型儲能裝置等核心關鍵技術突破,促進相關技術裝備產業化。緊抓能源互聯網發展契機,支持能源轉換、需求側管理等核心設備研發。
深入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發揮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集聚優勢,加強科技轉化交易平臺建設,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和收益分配機制,通過共建技術轉化基地等多種形式,促進新能源重大科技成果轉化。
二、支持壯大企業發展
積極支持中小微創新型企業。建立覆蓋企業初創、成長、成熟等不同階段的政策支持體系,充分利用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政策,鼓勵新能源領域創新型企業在產業鏈高端環節和關鍵環節加強創新投入,強化自主品牌建設,驅動產業高端發展。
做優做強行業領軍企業。大力推進新能源產業資源共享,鼓勵支持本市新能源領域領軍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開展資源并購整合,優化升級產品結構,大幅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鼓勵企業參與周邊省市資源合作開發,培育壯大新能源產業。
三、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
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建立新能源行業從實驗室、產品中試到應用的全過程融資模式與融資服務平臺,健全新能源行業綠色信用體系,促進新能源重大技術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公共設施建設。
做優
第三方認證服務。支持在京國家級認證機構建立新能源系統及部件的實證性研究基地和系統測試平臺,形成具有實驗室測試、現場實證技術基地和大數據中心一體化的新能源檢測平臺,加強認證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本市檢測認證服務能力及水平。
培育發展新能源集成供應商。根據區域能源需求和供給特點,培育能夠提供新能源與常規能源融合應用服務的系統集成供應商,鼓勵企業探索發展“互聯網+新能源”的智慧能源服務市場化模式,推動新能源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的不斷涌現。
第七章 優化新能源發展環境
進一步完善政策支撐體系,創新發展模式,提升服務能力,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營造良好環境。
一、建立目標引導制度
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研究出臺本市可再生能源指標分解制度及考核辦法,將可再生能源規劃指標分解到各區、各重點領域,并實施年度考核。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線監測平臺功能,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指標統計體系,研究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統計和信息公開體系。
二、完善交易機制
理順價格形成機制。落實電力體制改革要求,研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配價格政策,優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價和補貼形成機制,研究火電調頻調峰補償機制,建立輔助服務市場,推動各方提供靈活性市場服務。結合“煤改電”工作,研究熱泵采暖優惠電價政策。研究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服務價格機制,將地熱、熱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暖收費價格納入現有價格體系。
創新交易模式。探索利用互聯網平臺參與綠色電力直接交易、電力需求響應等新業態。探索建立綠色電力自愿認購制度,鼓勵居民和企業使用綠色電力。研究與碳排放總量控制和
碳交易相協調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系統和交易機制。
三、強化政府服務
強化配套法規政策標準。加快推進本市可再生能源立法,規范引導行業發展。充分發揮政府服務職能,研究進一步鼓勵熱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措施。制定分布式光伏、新能源微電網等相關領域標準規范,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
提升政府監管服務水平。全面清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非行政許可事項,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強化地熱能利用水資源回灌管理和水質監測。根據項目審批權限,加強市區兩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制度建設,落實一崗雙責,逐級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四、鼓勵創新商業模式
鼓勵采用多種投資模式建設新能源項目,大力培育區域能源綜合供應商,實現能源供應多元化。支持新能源資源、設備、服務、應用的資本化、證券化,為基于“互聯網+”多種形態的商業模式創新提供平臺。依托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建設,探索用戶自主的能源服務新模式,培育虛擬電廠、負荷集成商等新型市場主體。
第八章 合力保障規劃實施
增強政府的統籌調控能力,鼓勵全社會參與監督,創新規劃實施機制,推動規劃各項任務順利實施,有效發揮規劃對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和引導社會預期的作用。
一、優化協調管理機制
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事項協調管理,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力、管理規范、運轉高效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管理體系。整合部門、地區、企業資源,加強信息共享和部門協調聯動,加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協調溝通,形成政府引導、市場調節、企業參與的高效聯動機制。
二、推進重點項目實施
發揮好重點項目對規劃實施的支撐作用,分期分批實施好重點項目,加強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規劃與電網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工作,結合全市能源發展重點工作,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儲備,建立規劃一批、儲備一批、實施一批的項目儲備推進機制。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
三、健全規劃實施評估體系
結合能源年度工作要點,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指標的完成情況。發揮社會專業機構作用,加強規劃實施第三方評估。在規劃實施中期階段,由本市新能源主管部門組織規劃的全面評估,針對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
問題,及時提出調整建議。
四、調動社會廣泛參與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及相關知識的宣傳普及,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走進企業、走進校園、走進社區、走進百姓家庭,培養提升全社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意識,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理念,營造重視新能源、利用新能源的良好氛圍。
第九章 環境影響評價
“十二五”以來,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持續增長,對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的貢獻顯著增強。綜合測算,2015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折合450萬噸標準煤,相比2010年
減排量增長了約一倍,環境效益顯著。
“十三五”時期,本市將通過充分利用本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跨區域調入綠色電力、打造集中應用示范區等措施,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進一步降低能源領域污染物排放。初步測算,到2020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折合620萬噸標準煤,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8.0%,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9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3萬噸、煙塵排放量5萬噸,相對于2015年減排量提升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