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納入
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的行業企業分別是原有的
電力、
鋼鐵、
石化和
水泥四大行業企業,以及
航空等新納入的行業企業,新納入行業企業名單和配額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一)控排企業
本省行政區域內(
深圳市除外,下同)電力、鋼鐵、石化和水泥等行業年排放2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共189家。
(二)新建項目企業
本省行政區域內電力、鋼鐵、石化和水泥等行業已列入國家和省相關規劃,并有望于2016-2017年建成投產且預計年排放2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新建(含擴建、改建)項目企業,共29家。
以上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的具體名單附后,對名單實行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