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企業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其中,
電力企業的免費配額比例為95%,
鋼鐵、
石化和
水泥企業的免費配額比例為97%。配額有償發放以競價形式發放,控排企業可自主決定是否購買,新建項目企業須在新建項目竣工驗收前購足有償配額。
(一)控排企業配額發放
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20日,控排企業在配額注冊登記系統獲得免費配額。按基準線法分配配額的控排企業,先發預發配額的免費部分,待省發展改革委核定企業配額后,再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對企業配額差值實行多退少補。
(二)新建項目企業配額發放新建項目企業應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
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購買有償配額,可從競價發放平臺購買,也可從
市場交易平臺購買。新建項目企業購買足額有償配額并正式轉為控排企業管理后,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向其發放免費配額。
1.發放數量:2016年度企業有償配額計劃發放200萬噸。當市場出現配額緊缺或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下,省發展改革委可動用市場調節配額增加配額有償發放的數量及次數。
2.發放時間:原則上在2016年9月、12月和2017年3月、6月第一個星期安排一期(天)競價發放,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3.發放對象: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和投資機構。
4.發放底價:申報價格不設限制,但設
政策保留價,作為競價的最低有效價格。
5.發放平臺:符合條件的競價發放平臺。
6.發放流程: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競價發放平臺負責組織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工作。企業提交競價購買配額申請、繳納保證金并按規定繳納購買資金后,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完成配額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