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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產企業配額計算按照生產工序分為四個部分:熟料生產、水泥粉磨、礦山開采和其它粉磨,配額為本企業各生產工序配額之和。其中,熟料生產、水泥粉磨采用基準法分配,礦山開采、其它粉磨采用歷史法分配,計算公式如下:
一、熟料生產配額
其中:
熟料生產行業基準值:1.108噸CO2/噸熟料產量取值上限:熟料生產預發配額、熟料生產核定配額、生產線產量修正因子公式中的“生產線2015 年度熟料產量”、“生產線2016年度熟料產量”的取值以該熟料生產線產能的1.3 倍為上限,即當企業年熟料產量大于生產線產能的1.3 倍時,直接取生產線產能的1.3倍代入公式計算。生產線產能首先依據國家或省政府部門相關核準文件確定的年產能數據進行確定,若沒有年產能數據,則依據企業生產線的規格型號或設備規模,按《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5〕127號)所附水泥(熟料)產能換算表換算年產能。
二、水泥粉磨配額
其中:
水泥粉磨行業基準值:0.027噸CO2/噸水泥。
三、礦山開采配額
其中:
礦山開采歷史年均
碳排放量:取企業礦山開采2013-2015年正常年份的平均碳排放量;
年度下降系數:0.99
四、其它粉磨配額
其中:
其它粉磨歷史年均碳排放量:取企業其它粉磨(除水泥外的其它粉磨產品,例如微粉等)2013-2015年正常年份的平均碳排放量;
年度下降系數: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