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底,法國發布《法國國家低碳戰略》(French National Low-carbon Strategy),成為繼美國、墨西哥、德國和加拿大之后,第5個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提交氣候變化發展戰略的國家。該戰略根據《能源轉型法案》(Energy Transition Act)制定,從國家層面提出了如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協調各方實行向低碳經濟的轉型。
法國承諾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到2050年減少75%,覆蓋2015—2018年、2019—2023年以及2024—2028年3個階段的碳預算期。該低碳戰略提出了
交通、建筑、農林業、工業、能源和廢棄物等領域的發展戰略目標及主要措施。
(1)在交通方面,較之2013年,到第3個碳預算期(2024—2028年)減少29%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減少至少2/3溫室氣體排放。措施包括:①提高車輛能源效率;②加速能源載體的發展;③抑制車輛流動性需求;④發展私家車替代工具;⑤鼓勵其他交通模式。
(2)在建筑方面,較之2013年,到第3個碳預算期(2024—2028年)減少54%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減少87%;較之2010年,到2030年減少28%的能源消耗。措施包括:①實施2012年熱監管(2012 Thermal Regulation);②到2050年以高能效標準實現建筑物翻新;③加強能源消耗管理。
(3)在農林業方面,較之2013年,到第3個碳預算期(2024—2028年)通過生態項目減少12%以上的農業排放,到2050年減少50%;存儲和保護土壤和生物中的碳;鞏固材料和能源替代成果。措施包括:①加強農業生態工程的實施;②促進樹木顯著增加以支持生物資源發展,同時監測其對土壤、空氣、水、風景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4)在工業方面,到第3個碳預算期(2024—2028年)減少24%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減少75%溫室氣體排放。措施包括:①控制單個產品對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高效利用能源;②促進循環經濟發展;③減少溫室氣體高排放強度能源的份額。
(5)在能源方面,在第1個碳預算期(2015—2018年),保持排放低于2013年水平;較之1990年,至2050年相關生產排放減少96%。措施包括:①加快提高能源效率;②發展可再生能源并避免再投資修建新的熱電廠;③提高系統靈活性以增加可再生能源份額。
(6)在廢棄物方面,到第3個碳預算期(2024—2028年)減少33%
碳排放。措施包括:①減少食物浪費以間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②防止生產過剩;③通過廢物回收實現資源再使用;④減少垃圾填埋場甲烷擴散并凈化植物;⑤停止無能量回收的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