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和湖北建立了拍賣制度。廣東屬于以免費分配為主的漸進混合模式的探索。湖北拍賣標的的來源為政府預留配額,而不是企業分配配額,同時,作為對機構和個人都開放的市場,湖北拍賣的競拍者也可以是社會投資者,而不僅限于納入企業。另外,
深圳和上海曾嘗試以拍賣手段促履約,深圳甚至選用低于市場價近一半的底價,但這種干預手段引起業內人士的熱議,造成提前履約企業履約成本反而高的怪象,打破了個人參與者或配額賣家對市場的供需和價格預期,造成了一定損失。因此,減少政府干預、尊重市場規律也是拍賣法嘗試的寶貴經驗。除了拍賣規則的設計,在拍賣收入的使用方面,雖深圳、上海兩試點在配額分配方案中都明確表明,拍賣收入用于支持企業碳
減排、
碳市場調控、
碳交易市場建設等。但就具體使用比例、支持領域、技術和企業門檻等尚未做出詳細說明。因此拍賣收入使用的公開、透明、合理,也應成為深圳、上海兩試點下一步探索的重要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