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第三期“綠碳”沙龍活動上,上海
碳交易試點辦公室余星針對2017年上海市
碳配額分配方案進行了解讀,碳道梳理主要內容如下:
一、納入企業
二、2017年分配總體考慮
三、主要調整內容
將歷史數據年份由2013-2015年滾動至2014-2016年。最近三年數據更能反映企業2017年實際生產情況。
調整基準線法的適用范圍與
電力熱力行業的基準線計算方法。
考慮到企業數量較少、個別產品行業代表性不強,將汽車
玻璃行業由基準線法改為歷史強度法;電力熱力行業基準線依據最新國家標準進行調整。
含碳能源消耗(天然氣除外)排放計算的取值年份。
四、2016/2017年上海電力熱力行業配額分配方法對比
類型 | 2016年 | 2017年 |
發電企業 (純發電及熱電比小于100%) | 企業年度基礎配額=單位綜合發電量碳排放基準×年度綜合發電量×負荷率修正系數 | 企業年度基礎配額= 年度綜合供電量 × 基準值 × 綜合修正系數 綜合修正系數=冷卻方式修正系數×環保排放修正系數×負荷率修正系數 |
電網企業 | 企業年度基礎配額=單位供電量線損率基準×本市電力排放因子×年度供電量 | 企業年度基礎配額=單位供電量線損率基準×本市電力排放因子×年度供電量 |
供熱企業 (純供熱及熱電比大于100%(含)) | 企業年度基礎配額=單位綜合供熱量碳排放基準×年度綜合供熱量 | 企業年度基礎配額= 年度綜合供熱量 × 基準值 |
結余配額使用:配額有結余的,可以在后續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配額交易。
CCER使用:CCER所屬的自愿
減排項目應是非水電類項目,且其所有核證減排量均應產生于2013年1月1日后,使用比例不得超過企業年度基礎配額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