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陜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2018年11月3日-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陜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并于今年5月13日反饋了督察意見。
《方案》對督察反饋意見中涉及的45個具體
問題,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明確各地黨委、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區、本部門推進督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各牽頭整改單位要分別建立問題臺賬,細化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列出任務單、時間表、路線圖,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堅決避免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借口的緊急停工停產等簡單粗暴做法,堅決杜絕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并嚴格銷號標準,做到完成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斗桨浮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涉及的45個具體問題,在今年年底前至少完成41個問題整改;其他需要分步實施解決的4個問題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方案》明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移交的6個責任追究問題,由省紀委監委牽頭,逐一深入調查,依法依紀嚴肅追責,達到問責一個、震懾一批、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對在督察整改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單位和人員,將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