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作為《京都議定書》中的非附件一國家,在國際
市場中主要參與清潔發展機制(
CDM)的交易,CDM 是指《京都議定書》中附件一
減排國與非附件一國家通過合作具體項目,使項目所實現的減排量可以轉讓給作為投資方的附件一國家,用于履行其在議定書中的減排任務的交易機制。我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分為項目減排量交易和總量控制配額交易。在項目減排量交易中,在國際上是清潔發展機制;在國內是自愿減排機制。在總量控制配額交易中,由國家發改委確定的各試點地區的碳排放配額總量的基礎上,免費或有償將碳排放額度分配給碳排放主體,并由各試點地區的交易所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交易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