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價格機制
國外新能源價格機制主要包括固定上網電價、溢價機制、差價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ce)、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
表1 新能源價格(補貼)機制
一是固定上網電價機制。
日本、芬蘭等國家實施固定上網電價機制,德國、意大利、葡萄牙等國通常只對容量較小的新能源發電機組實施。
二是溢價機制。
德國(2012年以后)、西班牙、丹麥、荷蘭等國采用溢價機制,其中西班牙新能源發電商可自由選擇固定上網電價或參與
市場的溢價機制。
三是差價合約機制。
英國(2013年以后)實施差價合約,新能源發電商與政府所有的公司簽訂合約,該公司向新能源發電商支付或收取市場電價低于或高于差價合約敲定價格的部分,相當于由該公司承擔市場電價波動的風險,對發電商來說基本等同于固定上網電價。
四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美國、澳大利亞、挪威、瑞典、英國(2017年以前)采用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