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與碳邊境調節機制
除了為頂層設計提供決策依據,
碳排放的統計核算工作還影響了國內的碳
市場,以及國際的碳邊境調節機制。
根據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匯編的《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實務手冊》,目前國內已基于國際標準ISO14064建立了24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指南。下一步,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還將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對碳排放
核查機構和核查工作進行規范管理。
8月31日,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開市近一個半月,碳排放配額以48元/噸起步,目前最高成交價61.07元/噸,價格波幅相對平緩。首批納入
碳市場覆蓋的企業碳排放量超過40億噸二氧化碳。
“碳核算和
碳交易具有很強的關聯。碳核算是市場化碳
減排機制有效運轉的基礎保障。只有在數額準確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有效的買賣交易。”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
同時,隨著應對氣候變化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我國在國際氣候談判和國內
碳減排工作上也面臨更大的壓力。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景春梅等人在7月發表的《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挑戰及應對》一文中提出,近期歐盟提出“碳邊境調節機制”,計劃對歐盟進口商品征收碳邊境稅或要求購買碳排放配額。我國應對此高度重視,及時采取措施積極應對。
上述文章提出,推行包括碳關稅在內的碳邊境調節機制,是發達國家一直呼吁的應對氣候變化路徑。然而,在實施過程中,碳邊境調節機制仍存在諸多障礙。
首要的障礙,即對碳排放的核算較為困難。碳邊境調節機制將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測算商品包含的碳排放,既包括商品本身,也包括中間品和最終品的碳排放。
由于不同國家間核算標準及數據基礎并不一致,許多國家既沒有能力,也缺乏資金和技術建立與歐盟碳交易機制水平相當的核算體系,無法保障與歐盟碳核查要求相符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因此核算規則爭議將成為未來國際氣候變化談判的核心挑戰之一。
文章建議,我國碳市場應在目標設定、配額初始發放、核算規則等方面加強與歐盟協調,盡量與歐盟協商達成碳邊境調節機制項目互認,以減少碳稅或獲得關稅豁免。盡快完善對企業碳排放數據監測核算,做好數據儲備工作,通過采取減排行動及技術改造,進一步降低產品能耗與排放。努力推動多主體、多領域間協同增效,加快促進我國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