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氣候承諾與行動
瑞士計劃到2030年實現排放量減半,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瑞士政府的戰略規劃包含工業領域、建筑物能源效益以及對削減大氣中二氧化
碳排放量的項目投資。
截至2020年,瑞士的溫室氣體排放只下降了14%,未能實現其
減排至比1990年排放量低20%的中期目標。為了履行《巴黎協定》框架內的義務,瑞士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議措施,所謂的《二氧化碳法》就是其中之一,但該法在2021年6月的全國公投中被否決。
到目前為止,瑞士已與秘魯、加納、塞內加爾、格魯吉亞、多米尼加與瓦努阿圖簽署了碳排放抵消協議。根據協議,來自瑞士的投資將被用于沼氣廠、太陽能板、地熱能,以及旨在提升建筑物能源效益和對公共
交通進行電氣化改革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