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市場規律,立足我國國情
盡管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下
電力市場建設呈現出新的特點和新的變化,但電力市場的基本規律和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的基礎條件不變,市場建設必須始終遵循客觀規律和實際情況。
電力市場的基本功能是發現均衡價格,反映供需變化,通過價格信號指導資源優化配置,使電力系統的經濟效率最大化。“雙碳”目標下,電力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不變,中長期交易通過形成長期平穩合理的價格,給予市場主體穩定的預期,現貨市場通過短期電力供需匹配,形成體現電力商品時間和位置特性的價格信號。
電力市場模式的設計既要借鑒國外成熟經驗,遵循市場化建設的一般規律,又必須充分考慮我國實際情況,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國情。
我國能源供需逆向分布的特點,決定了能源資源必須在更大范圍內進行配置。我國風能和太陽能資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與負荷中心呈逆向分布,本地消納存在困難,必須依托大電網、構建大市場,統籌利用全網調節資源、深度挖掘消納空間,為實現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雙軌制是我國推動電力資源配置方式由計劃向市場平穩過渡的重要手段和制度安排,將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成為市場建設的邊界與基礎。其中,優先發電制度主要保障清潔能源消納、供熱和安全運行所需的調節性發電、跨省跨區資源配置等需求,優先購電制度主要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重點用電需求,優先發購電之外的發用電計劃逐步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放開。電力市場設計時需要充分考慮我國計劃和市場雙軌制并存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