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省五市”碳交易先后于2013年內啟動。“兩省五市”碳交易的框架均為以配額為主,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為輔。 “兩省五市”納入試點單位標準、試點數量、CCER允許使用比例等見下表。
省/市名 納入試點標準 試點數量 CCER允許使用比例
北京市 年二氧化
碳排放1萬噸及以上的固定設施排放企業(單位) 435家
天津市 重點排放行業和民用建筑領域中2009年以來排放二氧化碳2萬噸以上的企業或單位 130家 不得超過年度排放量的10%
上海市 工業企業年二氧化碳排放2萬噸及以上與非工業企業年二氧化碳排放1萬噸及以上 197家 不得超過該年度通過分配取得的配額額度的5%
重慶市 排放2萬噸二氧化碳或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
廣東省 排放2萬噸二氧化碳或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 約300家
湖北省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6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工業企業 153家 不得超過年度碳排放配額的10%且來自本省項目
深圳市 年排放量在500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和大型公共建筑(2013-2015配額約1億噸) 635家
197棟
國家發改委關于CCER抵消(使用)比例的指導意見為5%-10%。“兩省五市”允許使用CCER的比例基本都在5%以上,部分省市允許使用的比例甚至高于國家發改委指導意見的上限。
據估算,“兩省五市”在2013-2015年的配額總量為22億噸,CCER需求總量為1.9億噸。
2013年7月,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謝振華表示,在部分地區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的基礎上,2015年逐步擴大試點范圍,探索建立全國性的碳
市場。
可以預見,自愿減排項目及CCER在未來有更為廣闊的市場需求,具備更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