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應確保與
碳排放管理相關的人員具有基于相應教育、培訓、技能或經驗所要求的能力,無論這些人員是為組織或代表組織工作。組織應識別與主要排放源及與碳排放管理體系運行控制有關的培訓需求,并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來滿足這些需求。組織應保持適當的記錄。
組織應確保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員認識到:
a)符合碳排放方針、程序和碳排放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b)滿足碳排放管理體系要求的作用、職責和權限;c)改進碳排放績效所帶來的益處;d)自身活動對碳排放核算、報告、控制、交易和遵約產生的實際或潛在的影響,其活動和行為對實現碳排放目標和指標的貢獻,以及偏離規定程序的潛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