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能源行業數十年,經歷過全球能源政策的發展歷程。國外常說的“ESG”,和如今常說的“碳中和”,兩者有何交叉之處?
李俊峰:首先,從可持續發展這個角度看,“可持續發展”是在70年代提出來的,那個時候就提出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
問題,要解決的是資源依賴和技術依賴的發展轉型問題。
這個觀點來自一本重要的書籍《增長的極限》。過去的工業文明是靠資源的推動,但是資源的特點是不可再生的,而且資源的特點有有無之分,和努力無關。
而技術推動型發展模式所依賴的是技術。技術是不斷進步的,技術的進步是可以疊加的和積累的,永遠不會退步。發展內容可以不斷更新,成本不斷地下降。
技術支持的發展的模式可學習、可借鑒、可復制,發展是可持續的。技術沒有“有無之分”,只有先進與落后之分。只要努力了,落后的可以成為先進的,不努力,先進的也可以成為落后的。
在長達50多年的發展轉型過程中,全球已經就從資源依賴走向技術依賴形成了共識。
無論是上世紀70年代美國提出的“能源獨立”,還是1992年氣候變化公約,再到2000年后大家說的“
碳中和”理念,都是一以貫之的。
但不同在于, “碳中和”是全球通用的目標,所有的國家都要落實,而ESG是企業自我約束的道德標準,它不是一個行政標準,也不是一個法律標準。
全球設立碳中和目標會有確定的考核標準——就像上學,沒考到60分就不能畢業。因此碳中和也有不同階段的目標,全球的目標是2025年碳達峰,2050或者2070實現碳中和。
但ESG是企業的標準,要求企業履行環境責任、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概念非常寬泛,很難量化。
ESG對政府實現碳中和等各種
政策和目標來說,是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比如說企業能不能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既是履行環境責任,也是履行社會責任,同時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