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初步建立了以環境保護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等稅種“多稅共治”,以企業所得稅、增值稅、車輛購置稅等系統性稅收優惠
政策“多策組合”的綠色稅收體系。其中,既有約束“
碳排放”的稅制安排,如對成品油征收消費稅,對煤炭等能源礦產征收資源稅;又有鼓勵“碳
減排”的稅費優惠政策,如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和車輛購置稅,對風力發電、水力發電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稅收制度安排。通過綜合運用以上稅收調節工具,對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減少碳排放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繼續落實好現行綠色稅收政策體系中
碳減排相關政策,發揮稅收服務國家“雙碳”目標的作用,同時根據國家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總體部署,綜合我國碳減排目標、能源結構實際、經濟發展、企業承受能力、各項碳減排措施的銜接等重要因素,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為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