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輝騰錫風電場項目
荷蘭和中國
內蒙古自治區輝騰錫風電場簽署合同,合同規定 CERs 的支付價格定為5.4歐元/噸二氧化碳,而該項目年平均二氧化碳
減排量約為54000噸,減排量為10年,投資該項目的中國企業獲得了總計約人民幣2.7億元的收益保證。
2、中國內蒙古敖漢旗防治荒漠化青年造林項目
該項目由中國林業局與意大利環境國土資源部簽署,在今后5年時間內,雙方投資153萬美元,在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荒漠沙地造林3000公頃。意方只“收取”2012年時二氧化碳的減排額,而所植林木產權及經濟收益都將歸屬于當地。
該項目規劃造林面積4000公頃,利用造林能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即“固碳”)的功能,通過經CDM認可的方法計算后充抵《京都議定書》確定的二氧化
碳減排量,由生物
碳基金會收購后進行交易。這一項目碳匯將從2008年開始交易,銷售期為30年。碳匯造林全部利用荒山,除了有改善生態、減緩溫室效應外,還能幫助山區農民實現減貧目的。
黑龍江華富穆棱風電項目于2007年5月11日在
CDM執行理事會成功注冊,預計年減排76644噸二氧化碳,2008年3月6日簽發CERs14718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