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存在三個不平衡。一是股權和債權產品的規模不平衡。當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很快,但仍以綠色信貸為主,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如ESG投資等)、綠色信托等產品存在較大發展空間,尤其是,以綠色基金(可持續基金)為代表的權益投資發展與成熟市場相比尚有較大差距,基金數量和規模等存在不足。
二是金融支持低碳發展的行業領域結構不平衡。支持純綠色的產業發展的資金較多,而支持高碳行業低碳轉型的資金不足。實際上,高碳行業企業的低碳轉型是否成功對我國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需要加大力度推進轉型金融。
三是綠色金融產品的期限結構也不平衡。碳達峰、碳中和是持續的資金投入,需要巨量的資金,然而目前我國長期資本的配置不夠。
只有優化完善綠色低碳發展的市場體系,實現市場之間的有機高效互動,才能加快形成從碳定價、碳資產、企業估值到綠色低碳投融資的完整鏈條,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作用,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