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 09:24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現在企業都傾向于聽取一些信息,開始了解碳市場的知識。”安永亞太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合伙人Mathew Nelson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其已經開始為在華企業提供碳服務。
2014年3月24日,安永(Ernst&Young)在京發布《了解中國碳排放交易機制與碳排放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該報告為企業提供了報告碳排放和能源使用情況的“快捷十步行動計劃”的建議。
安永中國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總監陳曉(微博)燕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企業需做好碳排放權交易的準備,因為“它影響企業的各個方面,包括運營、IT、人力資源、采購以及會計等”。
2011年中國宣布開始進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以來,七大試點的工作繼續穩步推進。而且在“十三五”期間,國家推行全國性碳排放交易市場也正在進行研究。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目前安永已開始與企業開始接觸,尋求企業碳服務商業機會。
據Mathew Nelson介紹,目前安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部門在北京有5名工作人員,亞太地區有80名工作人員。
企業應規劃碳資產
目前,在眾多外資服務機構中,安永在中國碳市場領域較為活躍,因為在Mathew Nelson看來,盡管中國官方對于外資機構進入中國碳市場一直持有較為保守的態度,但是中國碳市場總會有一些機遇。
在最新發布的《報告》中提出了“快捷十步行動計劃”,以此希望幫助企業報告碳排放和能源使用情況。
安永認為對于企業而言,應該確立管理碳排放監測、報告和交易的各項職責;制定合規體系;審視合資協議并對責任方進行確認或認可;評估碳負債;評估減排的內部費用;征求有關交易基礎設施及策略的意見;制定模型以評估來自上游供應商的碳價格的影響;評估將碳價轉移給下游客戶和市場的策略;制定會計處理政策以及確定資產估值并全面進行費用的減值測試等。
“為了保持競爭力,企業應該規劃碳資產,利用財物分析工具選擇最佳節能減排方式。”陳曉燕表示。
由于現階段各個試點機制具備不同的設計特點,例如,上海、北京和深圳等高度商業化城市的試點范圍覆蓋了大型公共商業建筑,上海的試點覆蓋了交通運輸業,而湖北省和重慶試點預計將僅覆蓋重工業領域。
也就是說,企業需要根據所在試點區域與自身行業特點,從全價值鏈的角度多方考量,并進行企業內部管理架構,特別是法務、財務與業務部門的協作調整,才能更好地應對碳排放交易機制與碳排放報告給企業帶來的新要求。
“因此,對于試點企業來說,需要更多地了解這些試點機制以滿足合規要求,減少成本,甚至從中獲益。”安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團隊中國區主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
另外,對于目前還沒納入控排范圍的企業,安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中國區總監陳曉燕表示,“隨著目前試點的實施,以及‘十三五’規劃對進一步碳排放和能源規定的預期,包括建立全國范圍的碳排放交易機制的可能性,為了保持自身競爭力,企業勢必要對自身的碳排放和能源使用情況的監測和報告要求進行了解。”
企業參與碳交易的兩個關鍵點
陳曉燕特別強調,碳排放權交易對于企業也是機遇,但必須理清財務,降低公司的成本。
根據《報告》建議,根據各項試點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兩種基本方式改進自身財務回報。
第一,通過實施內部減排項目,將碳排放量降低到配額分配量以下。為了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實現這一目標,企業必須了解其內部減排成本;第二,通過碳交易所對配額分配進行交易,以包括最小成本的碳排放負債或通過出售額外配額獲得收入。為了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實現這一目標,企業必須了解市場價格或減排的外部成本。
“如果選擇第一種,企業需了解公司的邊際減排成本曲線(MACC)。”Mathew Nelson稱,就歐洲碳排放市場而言,公司往往都是通過成立一些基金,在市場購買減排項目進行減排
事實上,對于企業而言,參與碳交易的關鍵要素有兩點,一是治理與風險管理,即碳額度的交易需要嚴格的治理和風險管理流程。隨時更新公司的治理框架和風險管理政策,以匹配碳交易的需要。
其次,企業具備參與碳交易市場的適當基礎設施,涉及的領域包括MRV、交易、會計、法律等。
從歐洲此前實施碳排放交易機制的經驗獲知,企業為了實現財務結果最大化,需要了解其合規期碳負債,并在清繳日之前保留交易要求。
對于中國企業而言,這要求盡可能實現實時地監測碳排放,且在整個合規期監控交易配額,以使支付地碳價格保持平穩。